清镇市巢凤片区棚户区改造(凤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贵阳天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镇市凤巢社区扁坡村、平原哨村、黑泥哨村 项目概况:“清镇市巢凤片区棚户区改造(凤城)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85561m2(878.341亩),由7个地块组成,共分为4期建设,各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26220m2、11581m2、113202m2、15216m2、86243m2、268360m2、64739m2。本项目规划主要功能为商业和居住,总建筑面积约2766540m2,建设内容包括居民住宅、商业街、学校、农贸市场、社区医院、小区内道路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天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经理 联系方式:0851-2561790 环评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3608516492 贵阳天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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