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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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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文)的规定,对“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以广泛征求规划影响的公众、关心规划的公众、专家、组织对规划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规划概况
1  规划名称
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  地理位置
规划区位于綦江区北渡场,东距綦江城区约10km,北至江津,西接綦江区永新镇,距重庆主城区约55km。
3  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规划区北以綦河为界,西以清溪河为界,东以流入綦河小支流为界,北靠自然山体,规划总面积为1009.9 ha。
规划年限:2013年~2020年,分两期建设,其中近期(2013年~2015年)为主导产业培育期,主要发展旗能电铝一期基础产业、汇程铝业和远成铝业等铝加工骨干企业;远期(2016年~2020年)为主导产业完善期。
4  功能定位
规划区定位为:以“铝电联营”为核心、“铝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配套建设可与主导产业形成循环经济链的相关产业,形成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效益、无污染的产业集群,努力建成“国家级生态铝产业园”。
(二)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SO2、NO2、H2S、NH3、甲苯、二甲苯的小时浓度、SO2、NO2、PM10、氟化物、H2SO4、HCl、苯并芘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中,SO2、NO2、PM10、氟化物、苯并芘、H2SO4、HCl日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分别为26.07%、30.25%、94.67%、0.82%、3.49%、3.75%、0.45%,表明园区所在区域环境控制质量较好。PM10最大日均浓度占标率最高为94.67%,出现在北渡场,主要原因为北渡场监测点靠近綦四公路,綦四公路为目前进出园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园区目前处于拆迁、土地平整阶段,进出园区大车较多,因此为受道路扬尘、施工烟尘影响,北渡场PM10监测值较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评价河段水域中除了总氮超标外,其他因子pH、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等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水质标准要求。
地下水:所在区域除了氨氮超标外,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声环境: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 生态环境
其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水土流失
施工期开挖导致土壤裸露在地表径流的冲刷下易产生水土流失;
在施工期,区域内场地平整、土石方挖填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原地形地貌和植被遭到较大破坏,在雨水和地表径流作用下,土壤丧失了植物根系的固持作用,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同时开挖、填筑后形成的边坡和临时填方,其结构松散,胶结力差,在重力与水力作用下,稳定性下降,易引发坍塌造成新的、人为的水土流失,并对自然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 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
地块内土地利用格局发生转变,建设用地由329.49ha增加至806.07,增加了244.6%;有林地、未利用地由642.41ha减少至203.83ha,减少了68.3%。
(3) 生态系统的改变
项目建成后,区域生态系统由目前的农业生态系统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地块内生物多样性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受人类活动影响变大。
2) 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尾气以及沥青烟等。
(1)土石方开挖、出土装卸、汽车运输、建材堆放等产生扬尘,可使近地面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升高,达1.5mg/m3~30mg/m3,对环境空气产生局部的、短期的影响。
(2)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及汽车排出含CO、NOx废气。
(3)本工程购买商品沥青硂,在道路铺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沥青烟。
3) 废水
拟建项目的施工废水由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两部分组成。
在土建施工期,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大雨或暴雨天气条件下地表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堆积物流失产生的影响。这些废水流入綦江河、清溪河,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氨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会对施工场地环境及其附近的綦江河、清溪河地表水产生污染,环境卫生状况下降。
4) 噪声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场地平整、道路铺砌、绿化、建筑物的新建等。施工使用的主要机具有挖土机、挖掘机、重型碾压机、装载机、载重汽车、打桩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这些设备在施工时将对施工区附近的声环境造成影响。
5)  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产生的建筑弃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 环境空气
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模式、EIAProA2008软件进行预测。气象资料采用綦江区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近一年全年逐日、逐次常规气象资料。
预测结果表明园区规划产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空气质量仍有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各评价点预测浓度均可达到《环境控制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园区建成并实现全部规划目标后,各评价点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氟化物、HCl、NH3、苯并芘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 地表水
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水体。
园区建成后主要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各企业自身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綦江河。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规定,綦江河的綦江河段、綦江河的綦江河段均为Ⅲ类水域功能,綦江河排污口下游段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园区建成后外排废水对綦江河的影响不大,预测因子COD、氨氮、石油类、氟化物、磷酸盐最大标准指数均小于1,綦江河满足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园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綦江河,由预测结果可知,废水排入綦江河后,綦江河满足Ⅲ类水域功能要求。由綦江河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綦江河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故园区废水对綦江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綦江河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
园区废水排至綦江河,根据调查,綦江河北渡上游有三江水厂、桥河水站、岔滩水站、松藻煤矿水厂。三江水厂水源名称为綦江河三江雷神店段,服务人口0.8万;桥河水站水源名称为綦江河化肥厂对面,服务人口0.6万;岔滩水站水源名称为綦江河岔滩段,服务人口0.2万;松藻煤矿水厂水源名称为綦江河石门坎段,服务人口0.7万。北渡下游无饮用水源取水口以及水源保护区,因此,园区取水及废水排放对下游城镇供水无影响。
3) 地下水影响分析
(1) 对生活用水影响分析
目前园区规划范围内部分居民、农户以浅层地下水作为人畜饮用水源。
随着规划的实施,规划范围内农村居民将进行征地、搬迁,规划片区范围内用水将全部纳入市政供水范畴,规划实施不会造成对规划范围居民饮用水污染的影响。在城镇、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后,也将降低生活饮用水风险。
(2) 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规划区域的建设,将改变区域土地的使用功能,土地利用类型由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地面硬化程度提高,土地下垫面性质发生改变,地表渗透性降低,增大了地表水流失量,硬化地面雨水大多将直接汇流入清溪河或綦江河,大气降雨补给水将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入渗地下水水量。并且随着规划片区的建设,规划范围将由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用地,将减少农业面源的污染,因此,对地下水环境的将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3) 入驻企业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入驻企业可能对下水造成影响的主要为:企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存。
对入驻企业采取有效的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以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加大对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水处理设施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定期检查管道,设置生产废水事故水池等,最大程度的减小了对地下水的风险影响。
入驻企业的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存需采用防风、防雨、防渗措施,以减轻对地下水的风险影响。
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园区的开发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园区建成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5) 固体废物
园区建成后主要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商业垃圾共计133.56万t/a(含危废2.12万t/a),其中工业固废130.52万t/a,生活垃圾、商业垃圾0.92万t/a。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脱硫石膏、预焙槽大修渣、废品及加工废料、除尘灰、残阳极炭块、熔炼渣、煤气化废渣、废油、含油污泥、废耐火材料、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工业垃圾等。上述固体废物中的预焙槽大修渣、部分废催化剂、废油、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属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均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 回龙湾渣场、灰场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渣场基本情况:
渣场主要堆存大板锭项目及铝液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渣场坝顶标高300m时库容为9.6×104 m3,可满足10a的堆存量。
灰场基本情况:
园区灰场已经开始建设,其堆存的主要为煤灰渣、脱硫石膏及少量工业垃圾。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环办函[2013]288号)中“5.2燃煤火电厂未能综合利用的灰渣、脱硫石膏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第Ⅱ类场地的要求处置。因此,灰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第Ⅱ类场地进行评价。
灰场堆灰标高在329m等高线时,形成库容约为308.69×104m3,占地约24.78万m2,可供4×330MW机组堆灰2.7a。园区周围现有多家建材和水泥生产企业,可以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灰渣。按照设计规程,当灰渣综合利用条件较好时,对于新建工程考虑的灰渣综合利用量一般不超过灰渣总量的50%来选用灰场,则灰场约308.69×104m3库容可满足动力车间4×330MW机组堆灰约5.2a。
废渣的堆放,如果通过地层渗透至地下水环境,无疑将使当地地下水环境遭到污染。
(1)渣场区域主要地层岩性为泥岩和砂岩,它们的饱和渗透系数分别在2.80×10-5~2.72×10-4/s 之间,不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的要求,因此渣场考虑防渗措施。
渣场设置双层防渗层和双层集排水层,具体如下:按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后,敷设0.5m厚的粘土保护层,粘土保护层上铺1mm厚的HDPE膜,膜上敷设0.5厚的粘土保护层,保护层上铺一层300g/m2的土工布,土工布上铺一层0.5m厚的次级集排水层,次级集排水层上铺2mm厚的HDPE膜,膜上敷设0.5厚的粘土保护层,粘土保护层上铺一层300g/m2的土工布,土工布上铺一层0.5m厚的初级集排水层,初级集排水层上再铺一层300g/m2的土工布。用粘土或毛石砼设置一条拦污平坝,坝顶标高为325m,使雨水在库区内就地蒸发不外流。拦污坝为不透水坝,坝体材料渗透系数K<10-7cm/s,因此可以减少废渣中溶出的氟化物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几率。
同时类比分析了国内同类企业电解槽大修渣场处理情况,中铝青海分公司采用粘土夯实底部作为防渗层;中铝贵州分公司采取将电解槽大修渣进行分选的措施,分选出的炭块送氧化铝厂烧结法生产系统,在生料浆制备时替代无烟煤,将分选剩余部分废渣与石灰混堆于渣场中,渣场采用粘土夯实底部;贵州遵义铝厂采用粘土夯实,底部再铺垫足够厚的石灰后进行堆放,贵州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区,地层较多溶洞及暗河,采取上述措施对渣场进行处理后堆放大修渣,根据调查,渣场使用多年,未对地下水造成氟污染。
(2) 灰场底及灰场侧及初期坝内侧坝坡面铺设复合土工膜防渗,土工膜表面铺设0.3m厚素土保护。防渗层的厚度相当于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和厚度为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可有效防止灰水下渗。
(3) 现场调查发现渣场下游居住户白鹤村1社饮用水源为地下水,但由于地处山脊,与下侧沟谷高差在50m以上,而居民水井一般在30m左右,因此其饮用的地下水不会受到渣场的影响,即渣场不会影响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根据地勘资料,灰场占地范围内有3口民井,灰场施工前采用块石将其封堵,再其上加混凝土盖,再铺设土工膜、覆土,避免灰场内雨水通过此通道泄露。
综上所述,渣场所在区域地下水贫乏,同时设计中也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因此渣场只要严格按照设计提出防渗措施进行施工设计,不会给当地地下水环境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危险废物渣场、灰场的排水主要为暴雨时产生的淋滤液。
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废物接触的雨水。园区渣场环渣场设置0.7m×0.7m(宽×高)的砼截洪沟,可完成渣场两侧50a一遇的降雨的疏排;拦渣坝下游设3000m3集水池,暴雨时渣场的水通过排水管进入集水池,可避免暴雨情况下渗滤液进入环境污染地表水。集水池内收集的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渣场。
灰场内设置排洪竖井、排洪沟及2400m3的集水池,将灰场内的淋滤液进行收集,经澄清池沉淀处理,然后用泵直接打回灰场喷洒系统,不外排。
灰场外围设置了截洪沟及2个90m3的消力池,外部雨水经截洪沟疏导至灰场附近原有水系。
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所在区域以农业为主,属于农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是在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人工生态系统,是人类按照一定的要求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积极干预改造形成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只有符合人类需要的生物才被保留和维持发展,其它生物则被抑制,生态系统的物种种类很少,主要为粮食作物、蔬菜、家禽和饲养鱼类,营养层次简单,自我调节能力差,易受不良环境因子的影响,稳定性较差。
(2) 系统是开放的,存在物质(化肥、农药、饲料等)、能量(太阳辐射能等)的输入和输出(农产品),对其它系统的依赖性较大,不像自然生态系统依靠自给自足维持系统的稳定。
(3) 农业生态系统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再生产或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在一起的生态经济系统,农业生态系统的输入是社会经济系统的输出,农业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互为反馈。
园区建成后,生态系统类型发生变化,由农业生态系统转化为典型的城市生态系统(以工业为主),并具有以下特点:
    (1) 城市生态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自然生态亚系统和社会经济生态亚系统。园区是以人类活动为主体的生态系统,人类为生产、生活目的而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对系统起决定性的支配作用。
(2) 系统能量密度高,主要为其它系统输入的燃料。能量和物质的输入、输出量巨大。
(3) 食物链简化,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小。系统中食物需由其它农业生态系统输入,能量(燃料等)、物质(工业原料)需从外界输入,对其它生态系统有很大的依赖性,系统本身自我调节能力很小。   
8) 环境风险及人体健康评价
(1) 液氨风险
液氨储罐泄漏后,在F 类稳定度、小风(1.5m/s)时影响最大,出现致死浓度(大于3500mg/m3)范围为325m;半致死浓度(1390mg/m3)范围为896m,大于IDLH360mg/m3 的健康影响范围为2635m。
根据环保搬迁项目在园区的拟选厂址,距离其边界2635m范围内的敏感点有黄金坡、李家坝、彭家湾、北渡场,其中黄金坡、李家坝、彭家湾均为农村零散居民,北渡场为居民集中地,因此,评价建议环保搬迁项目在平面布局上将合成氨装置及储罐布置在厂区最西侧,以确保北渡场不在IDLH的健康影响范围内。若合成氨储罐布置在环保搬迁项目厂区最西侧,则距离合成氨储罐2635m范围内的敏感点有黄金坡、李家坝。
(2) 人体健康分析
根据园区拟引进企业情况,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主要为氟和二噁英。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
1) 噪声
为了防止和减轻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合理选用施工机具,控制高噪声设备进入施工区域。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
2)施工车辆行经集中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建筑材料及土石方运输应安排在昼间进行。如确需夜间施工的,应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如确需夜间施工应提前3天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在现场公示取得公众谅解后,方可施工。
这些降噪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是可行的,经济上也是合理的。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有限的范围内。
2)废气
施工场地的扬尘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尽可能减少施工期废气排放,避免有害气体和粉尘在工程区及周围环境中的扩散,环评要求施工时施工方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方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切实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措施包括:
1)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推广使用新型轻质围挡材料。
2)实行硬地坪施工。场内道路、材料堆放地、尤其是施工场地出口与城市道路接口处必须做好地面硬化处理。
3)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尽快回填或清运,避免受施工活动影响而产生扬尘。
4)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减低28%~75%,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对主要进场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它道路逐步实施机械化洒水清扫,主要干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雨后及时冲洗。
5)由于弃土弃渣等均是易扬尘物质,因此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改密闭式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3]228号)。参照此文进行了密闭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重庆市加盖密闭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取得《重庆市密闭式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合格证》。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6)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养护维修,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施工单位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措施,施工场地扬尘等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 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拟采取的施工期污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建设前期可利用现有设施或修建防渗的旱厕,用作农肥,后期尽量利用已有城市设施,降低其不利影响。
施工作业产生的浑浊废水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养护和降尘,严禁外排。
在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4 振动
对施工机具如钻机产生的振动,可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地基进行减振处理措施加以削减。
对施工爆破中产生的振动,应根据所保护的建筑物的距离,严格控制装药量和用药型号,避免发生损失和灾害。
5) 固体废物
1)建设期间的土石方量,尽量用于回填和平整场地,多余的土石方严禁任意倾倒。
2) 施工场地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
本项目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
2 营运期
1 废气
本次评价仅从规划层次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原则、主要措施等,具体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应由其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应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綦江区的环保政策和规定,严格项目准入门槛。按照《铝行业规范条件》、《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等中工艺装备、资源消耗等行业准入要求进行相关产业项目的引进,鼓励引进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项目。
片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管理,要求入区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在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装置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2)严格落实清洁能源计划,除动力车间外,鼓励各企业以天然气和电为能源,减少园区燃煤量。
(3)园区内所有大气污染源必须确保达标排放,园区主管部门应加大重点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以保证实现大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建议大板锭项目、铝液项目对电解工序阳极炭块含硫进行控制、园区对动力车间燃煤含硫进行监督控制。
(5)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为降低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通过计算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企业的布局、规模、产排污等实际情况确定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有长期居住人群,还应给出相应的搬迁建议或优化布局建议。
(6)园区引进各企业对产生的污染物需采取管理方便、操作容易的先进治理技术,治理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7)确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全程控制,SO2、NOX等总量控制指标应按单个项目逐一落实其指标可靠来源。
2) 废水
规划实施必须采取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小对区域地表水,尤其是对片区范围内清溪河和片区污水的纳污水体綦江河带来的不利影响。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提倡和鼓励企业进行中水回用;企业废水排放应严格管理,要满足污水管网接管标准。
(2)对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的工业企业进行综合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水污染企业,尤其是华强环保搬迁项目的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控,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来源不同,分别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园区应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本着污水处理厂的规模适度调整配置、建设进度必须先于规划实施进度的原则,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切实做到“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同时,评价建议污水处理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分期实施,根据规划区用排水的实际变化情况,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规模,在满足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实现污水处理的经济性。
(4)考虑到园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时序,以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应坚持“集中与分散治理有机结合”的原则,综合控制园区水污染,在园区建设前期,先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的企业,其排放的污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或相应的行业标准后排入清溪河或綦江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5)园区内各企业废水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或相应行业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各排污企业应设检测井,井内设水量计量装置,并根据污废水性质设在线监测仪对其水质进行在线监测。为了避免生产废水对园区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评价认为各企业均应设事故调节池,当预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生产废水不允许外排。
3)噪声
(1)合理规划布局
工业项目应尽量集中布局,高噪声设备要尽量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区,若不能远离厂界和敏感区,在设计时尽可能利用厂房建筑物来阻隔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2)加强企业噪声污染控制与治理
入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低噪声的螺杆式空压机,超低噪声冷却塔等,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如动力车间锅炉排气、风机均安装消声器,企业厂界噪声必须达到相应的控制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电解槽大修渣、锅炉灰渣、煤气化废渣、脱硫石膏、废油、废催化剂、工业垃圾等,其中电解槽大修渣、废油、部分废催化剂、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绝大部分可回收利用。园区固体废物处理遵循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的原则,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1) 各企业除尘灰返回工艺系统作为原料回收利用;残极炭块可收集后送碳素厂回收利用;废品及加工废料、熔炼渣返回熔炼炉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由厂家统一回收,少量工业垃圾送灰场。
2) 生活、商业垃圾拟送綦江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綦江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新盛镇德胜村,库容量133万m3,日处理垃圾量190吨,服务年限15年,服务范围包括古南、三角、三江、新盛、永新等5个镇,项目业主为綦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园区位于古南镇北渡场,在服务范围之内。
3) 园区动力车间产生的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煤气化废渣优先考虑外售综合利用,当不能完全综合利用时,则送到配套建设的灰场进行堆存。
4) 园区企业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电解槽大修渣送拟入园大板锭项目及铝液项目拟建危险废物处置场进行集中处置,废油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危险废物须设置专用贮存容器收集,不能用专业贮存容器收集的电解槽大修渣需直接送往危险废物处置场,如需临时堆存则应设临时贮存场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其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5) 严格危险废物管理
对危废管理和处置,评价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区域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全面掌握危废产生源、成份、产生量、处置去向;
(2)制定区域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企业危废储存或处置情况,危废暂存库必须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雨措施,坚决杜绝危废随意堆放和不合理处置;
(3)建立危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系统,确保危废100%安全处置;
(4)严格执行危废转运“三联单”制度,危废处置必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
(5)严禁把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造成污染。
因此,各类固体废物按上述要求严格处置后,规划产业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均可以得到安全处置。
5) 环境风险
对入区的工业企业需根据其环境风险评价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预防环境风险事故情况下有毒有害气体对片区周围敏感点造成威胁。加强区域内华强环保搬迁项目等的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对其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预防监控,认真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和要求,责任到人,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同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处置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有害物质进入大气环境、水环境,及时组织群众有次序的撤离到安全地带。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100%收集后移交有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或送渣场堆存。
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后,运输途中发生泄漏,应立即设立警戒区,迅速通知泄漏污染区域居民撤离至上风向,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火源。公路运输途中发生泄漏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防止危险品对地表水的污染。当泄漏量小时,可用砂土、干燥石灰混合,然后使用防爆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置场所;若大量泄漏,可用隔膜泵将危险品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
为确保清溪河、綦江河及三峡库区水质安全,工业片区按照企业—工业片区分别设置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应形成企业内在风险源处设置围堰—事故池—园区风险防范及配套设施三级防范系统。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应加强机械设施或电力设备日常维护及运行管理,实施双电源,定期检查设备,防止污水处理厂因故障而造成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设置事故池等,防止并杜绝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评价综合分析,綦江工业园北渡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及重庆市及綦江区相关规划及政策,规划目标定位、规划规模和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园区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以铝加工为主,循环经济产业为辅,其发展趋势和方向与重庆市和綦江区社会经济、工业发展趋势和方向相符的。北渡铝产业园在单个项目引进时将进一步严把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关,有选择地引进符合片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在落实评价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可促进重庆市及綦江区实现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从环境保护角度讲,綦江工业园北渡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规划方案总体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必要时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必要时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直接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
联系电话:023-68484324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2
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至2014年7月27日止。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綦江工业园北渡铝产业园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邮件至Hua.Qu@cisdi.com或致电023-68484324(环评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7月14日~201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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