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松子村安置房工程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巴南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松子村安置房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木洞松子村安置房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松子村3社 4.建设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于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松子村3社,总用地面积40288.75平方米(约合60.43亩),总建筑面积113026.2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0026.2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5900m2,包括5栋21层商住楼、9栋6层商住楼;商业约4126.23m2,设置于项目一楼;配套建设地下车库11500m2;配套设施用房面积约1500m2,包括物管用房400m2、设备用房200m2、社区服务用房900m2。工程总投资为33450万元,居住户1288户,人口4122人(以3.2人/户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建筑固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将产生餐饮油烟、车辆进出废气、设备噪声、居民及商业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的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减缓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位置、合理布设施工设备的时间,减少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简易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五步河,最终进入长江;建筑废弃物经收集后,运至城市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营运期的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分离器处理后,由专用通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车库汽车废气由抽风机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不得设在人群活动频繁场所;通过将设备至于专用设备房内,并采取设备减振处理,对墙体进行隔声减噪处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商业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居民生活垃圾由物管收集后,统一市政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置;商业的餐饮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评价的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规划,有利于提当地的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地方的安定和繁荣。其建设和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在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下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和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等 2.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索要环评报告简本,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在公示期间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沿江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史先生 3)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麻柳沿江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陈 工 3)联系电话:023-68695580 五、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4年 7月17日至2014年7月30日(10个工作日)。 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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