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mspring 于 2014-7-18 17:10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前,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环评机构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公开。我环评单协助建设单位将《镇巴县海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场镇大田堡铁矿年采6万吨原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书全本,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镇巴县城162°方位,直距约31km处,与四川省相邻,隶属镇巴县盐场镇和渔渡镇管辖。矿区开采Ⅰ1-Fe、Ⅰ2-Fe、Ⅱ1-Fe、Ⅱ2-Fe、Ⅱ3-Fe和Ⅱ4-Fe六个铁矿体,开采规模:6万吨/年,采用地下开采方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面积为2.2793km2,设计矿山服务年限为12.15年,工程内容包括采矿工程、废石场、原矿堆场及辅助设施。 2.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回风井粉尘、原矿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的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采取湿式凿岩,工作面洒水等措施降低回风机粉尘的影响;通过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建6m高防尘网等措施降低原矿堆场扬尘影响;通过洒水降尘、限制超载、加盖篷布降低道路扬尘影响;矿井涌水若处理不当外排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的影响,环评要求矿井涌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堆场洒水、道路洒水和绿化洒水,不外排;通风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音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石优先回填采空区,多余部分堆放于废石场,设拦渣坝、上部及两侧修建截排水沟。 3.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开发利用方案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后,可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意见;③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7.18—2014.8.18 6.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镇巴县海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汪总 联系电话:13369234666 7.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62342722 邮箱:2308025742@qq.com
详细内容见附件《镇巴县海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场镇大田堡铁矿年采6万吨原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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