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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智能节能电机制造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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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dwen 发表于 2014-7-20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kidwen 于 2014-7-20 23:39 编辑

智能节能电机制造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受四川圣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接“智能节能电机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单位已初步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智能节能电机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四川圣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7900万元
       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5.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4012.55平方米,建设车间三栋以及办公楼、食堂、倒班房等辅助工程,建设智能节能电机生产线4条。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属于机械组装项目,其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油漆废气、焊接烟气和食堂油烟。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以及车间清洗废水。
    3、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主要包括浸漆渣、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焊渣及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加工设备的运行噪声。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为无组织排放,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视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柴桑河。
    3、固废:漆渣、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焊渣、金属边角料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通过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实现达标排放
    (1)废气处理
       油漆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为无组织排放,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采取上述措施后油漆废气和焊接烟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至视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柴桑河。
    (3)噪声防治
      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防治
     漆渣、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相关环保规范要求;焊渣、金属边角料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资源化利用,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结合项目污水排放途径与方式的不同,项目所产生的废水最终进入视高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总量指标计入视高污水处理厂总量,不再单独分配总量指标。
    3、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片区的用地规划,符合视高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符合仁寿县视高镇城镇建设规划,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良好,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圣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3881829629
       地址: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
       邮箱:214873169@qq.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电话: 15002827990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华都美林湾
       邮箱: 3708788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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