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石灰岩矿区位于弥勒市县城192°方向、直线距离约58.7km处,行政区划属弥勒市朋普镇黑果坝村委会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3°20′10″~103°20′21″;北纬23 °53′47″~23°53′58″。昆河公路从矿区西部约4.5 km处通过,矿区有乡村公路与昆河公路公路相连,至朋普镇运距约7.5km, 交通运输方便。 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属个体经营,矿山于2009年7月依法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06km2,开采深度1362至1335m,批准开采矿种: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5万t/a。 现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采矿权人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 根据设计方案,采石场设计生产规模2.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分台阶露采开采,矿区面积0.06Km2,开采标高为1362至1335m,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10年。本矿山备案的资源储量为(122b)类54.58万m3(136.45万t),设计可利用资源储量为43.66万m3(109.15万t)。可采出矿石量为39.29万m3(98.24万t)。 二、项目环境影响 矿山生产工艺流程为:矿体顶部残坡积层剥离→工作面潜孔钻机钻孔→露天中深孔台阶爆破→液压碎石锤二次破碎→履带式挖掘机配合装载机铲装→矿用自卸汽车运至原矿堆场或破碎站。爆破后,采用挖掘机配合型装载机铲装,矿用自卸式矿车运输,矿石运至破碎站原矿堆场,装载机配合清理开采现场。 矿山基建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剥离表土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机械设施进入场地作业产生的噪声、粉尘对周边村寨造成的影响,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造成的影响及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 三、环保对策及措施 矿区机械作业产的粉尘、裸露地表产生的扬尘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矿区生活污水设沉淀池处理用于洒水降尘,采场矿坑涌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截水沟排入箐沟,采场在剥离境界范围线外设置截洪沟,将露天采场范围外的雨水引至露天境界外,同时在截排水沟末端布设沉沙池沉积泥沙,降雨径流水通过沉淀后自流排放入周边地表水体。对于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影响,生态恢复计划应在设计阶段按开采计划及排土场堆高速度进行安排,矿山采场、排土场裸露面积应进行控制,矿山开采过程有条件地段应尽量移栽现有树木及植被,减少区域树木采伐量,占用农耕地应尽快做出补偿,进一步优化“复垦规划”,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应设专场或排土场划出专用区域堆存,以便今后用作复垦的种植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山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合理,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该矿山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统一。总体而言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优化排土场选址方案,从环保的角度来看,矿山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五、简本放置地点 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 六、资料放置时间 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2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环境影响评价中对项目建设、运营过程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足其生产需求,本次调查阶段提出的补救措施中存在的不足,请提出切实的看法和改进建议。 八、反馈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市朋普镇黄塘子采石场 联系地址:弥勒市朋普镇 联系人:陈总 电话:13987324325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 联系人:王继勋 邮编:650228 电 话:0871-6624462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布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电子邮件、打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或环评工作意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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