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第二次公示 通化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化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位于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项目投资5502万, 建设一条日处理能力100吨可降解城市生活垃圾(厨房剩余物和果蔬剩余物等)好氧堆肥生产线,可日产土壤调理剂40吨;建设一条日处理能力30吨可燃城市生活垃圾(可燃垃圾+残渣衍生燃料RDF)生产线,可日产生燃料棒RDF(燃值3000kcal/kg)18吨。并建设相关的配套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在环保措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可以达标排放。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垃圾渗滤液排入通化县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通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用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内的废气通过通风排放。 (3)噪声及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护距离,噪声厂界现状值可以达标,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处理剩余的固体废弃物全部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厂。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通化县的市容、市貌,保护通化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其选址符合《通化县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地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建设项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到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通化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4年6月10-20日,共10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通化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县绿洁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13844517533 环评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晓伟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2641号 联系电话:0431-867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