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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句容碧桂园•凤凰城(原黄梅村地块四、五、六)普通商住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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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芯 发表于 2014-7-2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句容碧桂园•凤凰城(原黄梅村地块四、五、六)普通商住开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句容碧桂园•凤凰城(原黄梅村地块四、五、六)普通商住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句容碧桂园•凤凰城(原黄梅村地块四、五、六)普通商住开发建设项目拟选址在句容市开发区122省道东北侧,建设内容包括居民住宅、地下车库、物业用房、商业用房等。总用地面积为163098m2,总建筑面积5726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29600m2,商业建筑面积7000m2,物业用房3000m2,地下汽车库面积133000m2。容积率2.73,建筑密度20%,绿化率3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对应接管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入区域河流,对地表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地上车库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车位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只要小区加强管理,促使气流、车流的畅通,减少区内汽车怠速等待时间,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进入等措施,确保集中式地下停车场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可以很好的控制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小区的绿化能够对汽车尾气进行有效的削减,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居民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油烟经过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居民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脱油净化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垃圾收集点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因此应及时清运垃圾,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施工期通过减少表面裸土洒水抑尘;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铺设防尘布、防尘网;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保持施工运输车辆车流畅通、施工机械运行正常等措施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通过落实以上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和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a)小区内部交通噪声
主要为小区内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小区内的车辆一般为小汽车,要求在小区内行使的车辆不得鸣笛,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保证小区道路交通的畅通。
(b)泵房及车库
本项目泵房及车库均在独立房间内,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d)空调噪声
商业用房安装空调器室外机组、通风和噪声排放装置等设备应按照相应的安装规范进行,不占用公共人行道,同时尽可能地远离相邻的门窗和绿色植物。
(e)外部交通噪声
对周边的道路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在靠近马路一侧的住宅楼窗户配置双层玻璃,在小区和道路之间加强绿化,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小区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取一系列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要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商品混凝土,避免在施工现场使用混凝土搅拌机。
②对工程进行统一规划,按尽可能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理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③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保养和维护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要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每个工人都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故障产生突发噪声。
④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
⑤限制使用蒸汽打桩机、柴油打桩机、风锤等高噪声设备进行作业。
⑥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和外运。
施工期土石方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进行填方处理或清运后择地填埋。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和用地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合理,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解决。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句容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经理
电话:13912982436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8号
联系人:伊工
电话:025-87783362-804            Email:hellox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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