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梅河市山城镇龙山村。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5000m2,为工业用地,建设规模确定为:年产1500万瓶润肠功能饮料。厂区主要构筑物有提取车间、口服液制剂车间、橄榄油分装车间、综合办公楼、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总建筑面积为3800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现已正式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编制《梅河口市金时仁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瓶润肠功能饮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工作程序如下: 本项目清净下水在春、夏、秋三季可以部分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冬季部分用于浇炉渣,剩余部分经明渠排入西河。本项目所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较高。企业建设一座污水站,用于处理全厂生产及生活废水,高浓度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经明渠排入西河,最终汇入辉发河。本项目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经湿式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本环评建议污水处理站采用加密封盖及其它消臭隔离措施,并建15m高的排气筒,环评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所排臭气,以减轻臭味对厂区周围的影响。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噪声污染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进行养护及降速等措施,施工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很小;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工程营运期对道路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甚微。对居民采取相应措施后,可确保居民不受交通噪声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废物主要包括废青果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锅炉炉渣、废产品、废包材、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清洁生产分析;⑻公众参与评价;⑼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⑾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⑿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金时仁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经理 联系电话:13614458899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修工 联系电话:8516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