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汽车财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建设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建设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虹桥汽车财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虹桥汽车财富中心
•建设单位名称: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虹桥立交西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净用地面积约53588m2,建设商业、办公、地下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共建设7栋建筑,即:1栋综合大楼(12层)、2栋商业楼(A栋、B栋各10层)、4栋商业楼(1号、2号、3号、4号各5层),地下建筑3层(7栋楼各层地下室连通)。预计总建筑面积314544.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798.2m2,地下建筑面积139746.02㎡。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邦宁
联系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虹桥立交西北侧
联系电话:138888100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彩燕
联系电话(昆明)15288453225
地 址(昆明):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蓝山数码国际公寓2栋1单元502
(四)环境影响概况
1.施工期影响
①噪声:主要来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
②废气:主要是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各施工机械运营尾气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③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涌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以及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
④固体废物:主要有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⑤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以及开挖使地表土松散,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而发生水土流失。
2.运营期影响
①废气:主要为项目内油烟废气、车辆进出项目停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此外还有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及垃圾收集系统的异味。
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业经营废水、餐饮废水等。
③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餐厨垃圾及中水处理系统、化粪池污泥。
④噪声:主要为项目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汽车进出项目区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人群产生的生活噪声。
3、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建设文明标准化的施工工地,建筑施工过程设置围挡,优先建好进场道路,采取道路硬化措施,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不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合站;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尽可能的减少交通运输噪声的影响。
运行期:生活污水通过中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污水处理厂;地下停车库设置有抽排风系统,其汽车尾气经抽风系统抽出地表排放,合理设置排风口,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置。中水处理站和垃圾房合理布局,通过大气扩散和植物隔挡吸收;选用低噪音设备,通过建筑物、植物吸声隔声,设置禁鸣标志,提倡文明行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公众参与以及征求的主要内容:
1)接受调查人员认为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如何;
2)接受调查人员认为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3)接受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的其他意见或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和开通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示时间: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8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云南博欣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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