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麦架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阳市白云区麦架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麦架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 2、项目概要:贵阳市白云区自来水公司拟在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马堰村麦架河对岸建设本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1333.33m2。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5万m3/d,采用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A2/O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麦架河。服务范围包括沙文片区和白云北片区,项目总投资28430.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阳市白云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65154994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大学 联系人:魏琛 联系电话:15902687311 地址:贵阳市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 邮编:55002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报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贵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贵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贵阳市环境保护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2、对拟建项目及选址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贵阳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意见。 贵阳市白云区自来水公司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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