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要求,现就“澳凼第四条跨海通道及A、B 区海底隧道工程”概况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第一次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澳门半岛与凼仔、路环两岛的交通联系,方便居民出行,拟建澳凼第四条跨海通道及AB 区海底隧道。澳凼第四条跨海通道(以下简称“第四通道”)位于友谊大桥东侧,起点位于澳门新城区填海A区,与AB区海底隧道(以下简称“AB区隧道”)互通,路线跨越外港航道、内港航道,终点位于澳门新城区填海E1区。第四通道推荐方案采用公轨分管盾构隧道方案,路线全长约3.05km,其中跨海距离约2.2km。第四通道轻轨工程属于澳门远期轻轨线路东轴线的一部分,线路并行于第四通道西侧约20m,与第四通道采用分管建设盾构隧道方案,隧道长3.2543km。AB区海底隧道推荐采用盾构隧道,起点顺接澳门新城区填海B区规划隧道,穿越友谊大桥和内港航道,终点与第四通道互通,隧道长度1280m,并考虑与澳门口岸的连接。 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海底隧道用海,海域使用总面积为28.9106公顷,占用岸线长385m。 项目在施工过程和建成营运后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不可避免将对海洋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施工和营运期间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对周围海洋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设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 林工 电话:28713726 /28713728(fax)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十楼 (3)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1: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010-51262112转87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北科创业大厦10层(邮编: 100012) 环评单位2: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
联系人:石 工 020-84212787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邮编:510300)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是从海洋环境影响角度,对项目建设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5)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编制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简本、汇总分析公众意见——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告知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回馈。
(7)项目地理位置附图 第四通道隧道方案及AB 区海底隧道地理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