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城市道路路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信件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响应市政府的要求,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12947.98万元建设抚州市城区道路路网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该项目共含21个子项目,其中,新建和改造城市主、次干路和支路 21 条(新建道路 18 条,拓宽改造道路2条,路面改造道路 1 条),主干路交叉口 3 处,城市桥梁1 座,道路总长度 41.954 公里、桥梁长度53 米。新建和改造机动车道面积111.70万平方米,非机动车道 38.29 万平方米;人行道 45.81 万平方米,道路绿化面积 20.91万平方米。 二、相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信息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陈经理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怡园路1166号 联系人姓名:邱立云 联系人电话:0791-86356182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②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 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3、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现状如何? 4、您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否会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 5、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是? 6、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7、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8、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9、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工程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14.3.5—2014.3.16),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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