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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承担了《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条要求,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东源县灯塔镇下围村 (4)投资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 (5)建设性质:新建 (6)项目概要: 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建设项目选址于东源县灯塔镇下围村,总投资为3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办公楼及宿舍楼等;项目新建2条生物柴油生产线,计划年产1万吨生物柴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厂区路面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 (2)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有生产车间甲醇废气、 锅炉废气和食堂烟气。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冷却水塔、各类泵、锅炉房进出风机等。根据设备方提供的资料,这些设备的噪声源强(设备外1m)在85和95分贝之间。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厂区路面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水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收集管网。 (2)废气:生产车间甲醇废气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后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达标后,最终汇经一条30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经3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冷却水塔、各类泵、锅炉房进出风机等,拟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再通过厂区围墙阻隔,绿化植物衰减等,使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2、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水环境中,评价水域主要水质指标可以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水质总体属良好。 3、项目营运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从环境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东源县灯塔镇下围村 邮 编:517500 联系人:潘先生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2号 联系地址:北京1044信箱18号 联系电话:13823313920 七、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天。 河源生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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