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县腊哈地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腊哈地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云南省屏边县腊哈地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腊哈地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云南省屏边县腊哈地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腊哈地电站 建设单位:屏边县腊哈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白河乡 开发河流:南溪河 工程任务:水力发电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装机容量6400kW,2台单机容量为3200kW 工程等级:V等小(二)型工程 开发方式:引水式 工程投资:总投资6356.37万元,单位千瓦投资9931.83元 建设工期:18个月,第一年10月初~第三年3月底完成,总控制施工期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工作1个月,主体工程17个月。 二、主要建设内容 云南省屏边县腊哈地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腊哈地电站为新建小水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为屏边县腊哈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白河乡,电站装机容量2×3200=6400kW,工程等级为V等小(二)型工程,开发方式为径流引水式,工程总投资6356.37万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1生态影响结论 (1)植被植物 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内植物的影响主要是使得区域内种群的个体数量部分减少,对区域内植物种类的组成影响较小。另外,工程施工将使裸地增加,将导致飞机草等外来植物入侵,导致杂草数量增加,使原有的生物多样性进一步遭受破坏,但总体上影响较小。 根据野外实地踏查结果和相关资料记录,本项目评价区内无珍惜濒危保护植物物,亦无古树名木。 (2)陆生脊椎动物 电站建设对淹没区内陆栖脊椎动物的影响是局部的,主要表现在由于施工活动使陆生动物的栖息生境减少或被破坏,由于施工扰动迫使动物规避到远离施工现场的地方,使动物的密度短期内可能有所变化。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动物种群又会得以恢复或略有增长。 (3)鱼类 现状调查中所列的31种鱼类中无国家和云南省保护鱼种,没有洄游性鱼类和狭域特有种,且在腊哈地电站开发河段下游及其他支流均有分布。腊哈地电站的建设将会对淹没区及坝下河段的鱼类造成一定的影响。电站运行期取水发电后坝址下游的减水和拦河坝的阻隔效应对这些鱼类有一定的影响,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鱼类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可以得到减缓。 (1)空气环境 工程区内人烟稀少,施工场周边无村庄、学校等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工程区地处偏僻的农村地区,无工业污染源,环境空气本底质量较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是间歇性和流动性的排放,因此除作业区以及施工道路周边区域可能受到扬尘、汽车尾气、爆破粉尘等影响外,一般不会有TSP 超标问题。 工程运行后电站长住工作人员能源以电能、煤气为主,生活中除了产生少量的油烟外,不会产生其它污染环境的废气。 (2)声环境 施工区附近无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施工噪声的主要影响对象为现场施工人员。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开挖爆破、拌和浇筑、施工机械等固定噪声及交通运输产生的流动噪声。施工人员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下,身体健康将受到一定影响。 电站运行期间,机组运行声源主要集中在厂界及尾水口附近,而附近没有噪声敏感目标分布,对外环境影响较小。(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和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初步设计和环评均提出了相关处置措施,在落实相关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南溪河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导流 经分析,本工程施工导流对河流的水文情势影响不大;导流施工对南溪河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 (3)运行期 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对南溪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拟建工程的实施,不会改变南溪河中游干流河段以小水电开发利用为主的水资源利用现状,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造成影响。 (4)地下水影响分析 施工中必须采取封堵、灌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防渗工作。由于压力隧洞为沿河谷分布,其挖掘深度不大,在做好防渗工作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的径流和排泄影响不大。 3.4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影响结论 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总弃渣量为8.70万m3,临时堆放表土0.399万m3。水保方案实施后,建设期水土流失基本得到了控制,试运行期各区域水土流失减小,各项措施的实施将能有效防止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3.5地质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规模小,拦河坝形成的壅水区较小。且工程区不属于地质灾害发育区,本工程建设及运行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4.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重视森林保护相关法规的宣传,在工程区内建立“环保宣传牌”。 ②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尽量减少施工区域内树木的砍伐。 ③严格按工程征地范围施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区域,施工区外严禁烟火;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进行砍伐和采集野生植物。 ④水库蓄水选择在夏秋季进行,避免淹死冬眠的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 ⑤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表层腐殖土及淋溶土进行收集集中堆放,用于植被恢复及复垦。 ⑥施工过程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⑦对工程永久征用的林地面积,需按国家、地方规定,落实异地植被恢复等措施。 ⑧严格按照本报告及水保方案要求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中应选择本地土著植物,在雨季来临前确保植物存活;重视上游地区植被的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②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限制爆破时间控制在早8:00~下午15:00之间,避开动物活跃时段。 ③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和溪流,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④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一定要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增强人员环保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制品。 (2)鱼类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在施工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对工程、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后才能进行排放。 ②初期蓄水的过水措施:环评提出在初期蓄水期,先利用冲沙闸下放生态流量,待水位上升至生态放流管顶部后关闭冲沙闸由生态放流管下放生态流量,使下游河段不断流,并能持续维持一定水量(不低于各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 ③运行期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电站运行发电必须首先满足取水河段生态补水的要求,保证在拦河坝处不低于3.1m3/s(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计)的生态流量下泄,作为坝址下游河段生态环境用水的保证措施。 ④管理措施: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捕捞、电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整个的评价区域采取全年全时段禁渔,禁止工作人员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毁灭性的方法破坏野生鱼类资源,减缓对鱼类的影响。 ⑤外来鱼类对土著鱼类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为保护土著鱼类,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严禁在评价区内引进外来鱼类。 ⑥网捕过坝:为维护电站拦河坝前后鱼类种群稳定,保护水生生态平衡,环评提出电站运行期需采取网捕过坝的措施。 4.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混凝土拌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废水不外排,沉淀池沉淀出来的泥沙定期清运至渣场堆存。 生活区厨房各设2个泔水桶收集泔水,由附近村民运回喂养牲畜。厂区枢纽施工生活区建设1座临时旱厕收集人员尿粪,收集后让较近的村民清除用于耕地施肥。 (2)运行期 在厂区食堂内设置设置泔水桶2个(容积40L/个),收集的泔水可由附近村民运回喂养牲畜。厂区建设公厕、配套化粪池(容积3m3)处理后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洒降尘,不排放。配备2个储油桶(容积40L/个)收集和贮存机组废油及含油废水,贮满后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3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湿式除尘作业,场内交通道路要定期洒水; ②隧洞施工时必须配备供风通风系统; ③工程爆破方式应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等,并提倡湿法作业,减少炸药使用量,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量; ④选用自动化砼拌和系统减少扬尘; ⑤水泥在装卸、运输、存储时均应加盖篷布,防止散落,渣土运输过程中,对散落的渣土进行及时清扫; ⑥施工人员,发放防风镜、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对于粉尘浓度较高的施工场所施工人员,应采用轮班制,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过长。 ⑦定期检修施工机械设备。 (2)运行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电站运行期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台,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 4.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做到“闹静分开”,分贝较高的噪声源应布置生活营地的远端,并限制其夜间作业时间。 (2)运行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使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环评要求发电机组要密封在隔音效果较好的厂房内,厂房四周尽量绿化降噪。 4.5固体废物处置及水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弃渣处理措施详见6.7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严禁施工单位将弃渣倒入河中。 环评要求各个施工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桶3个,产生的生活垃圾须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 (2)运行期 电站投入运行,在电站管理生活区设置垃圾桶3个并配建1个水泥抹面垃圾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后,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配备2个储油桶(容积40L/个)收集和贮存机组废油,贮满后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总体而言,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按“三同时”的原则设计和施工,认真落实本评价等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电站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名称:屏边县腊哈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电话:13987662858。 (二)环评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屏边县腊哈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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