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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九台市铁南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沿河豪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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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A_ReMinD 发表于 2014-8-1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九台市铁南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沿河豪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工程名称:
九台市铁南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沿河豪庭)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九台市长通路以东,沿河街以北,鞋厂以西,铁路以南。
项目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328.40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45872.5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1965.10m2,地下建筑面积23907.48m2。地上建筑包括住宅及配套公共服务建筑,住宅建筑面积169318.33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为52646.77m2,包括社区物业用房、商业网点、商场等。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7652.95万元,建设总工期预计约为25个月(含冬歇期)。
经初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 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和建筑垃圾。
①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原材料运输以及施工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考虑到扬尘特点及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近,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后,预计施工期的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② 施工期废水: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施工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含悬浮物、石油类等)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定期清掏,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严禁随意排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预先修建防渗旱厕,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田。采取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③ 施工噪声: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合理布置机具,远离居民点。禁止夜间作业(22:00~6:00),以免扰民;午休段时间(12:00~2:30),施工现场不作业或者进行产生噪声强度较低的施工活动;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用产生连续噪声源的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高、中考前15日内,禁止在居民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采取措施后,施工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④ 固体废物:地块内实现就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期的建筑渣土须按照建筑渣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指定地点倾倒建筑渣土,清运建筑渣土必须装载规范,沿途不得撒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乱堆乱放;临时职工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采取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⑤ 水土流失:预先修围墙,进行围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暴雨季节;渣土堆放规整,及时回填,并修建截洪沟、排水沟、沉砂池、挡墙等措施;施工完后对裸露地面及时硬化和绿化,避免雨水对地表冲刷和破坏,防治水土流失。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小,在可接受范围。
(2) 营运期
① 废气:对居民用天然气的炉灶和油烟废气,拟设置集中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商业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采用专用排烟道就近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排放口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HJ554-2010《饮食行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不扰民;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发电时排放的废气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就近建筑屋顶排放;车库尾气经排气系统引至小区人行稀少的绿化带内排放;垃圾收集点设置于绿化带内,并加强日常垃圾点的管理,垃圾日清日运,定期灭蝇、除臭等。本项目营运期的各类废气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② 废水: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营运期废水(商业餐饮废水需经隔油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汇入九台市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南河。采取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的各类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接受。
③ 噪声:营运期的主要声源设备全部置于地下设备用房,通过采取减震隔振、吸声隔声消声等措施,中央空调采用密闭内循环冷却塔,并采取在基础加隔振装置、在进出水管上装避振软接头等措施降噪加以处理后,对评价区内的声环境基本上没有明显影响;户型合理布局,次要房间设置于临道路一侧,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及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建筑墙体、隔声门窗,落实降噪方案;加强临路侧绿化带建设,种植高大常绿乔木,合理配置灌木,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进出小区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商业建筑禁止引进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机动车维修、物流等企业。若引进以噪声污染为主的KTV、会所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征求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居民的意见,在取得九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后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项目营运期各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环境可接受。
④ 固体废物:对住宅、商业、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物业管理部门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实行日清日运,可回收利用部分送废品收购站予以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转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卫生填埋。物管部门须加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工作,定期灭蝇、除臭等,减少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对居民的影响;餐饮商业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倾倒或转交他人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的各类固废不会对项目区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⑤ 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表明,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污染防治措施、小区景观绿化和生态功能的建设和完善,将会使项目的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真正成为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园林小区。项目建成后区域的城市生态环境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呈正影响。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京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九台市碧水尚城物业楼
联系电话:13944159221
联 系 人:胡总
电子邮箱:jtyangguang@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641号
联系电话:0431-86710311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子邮箱:dmhbe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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