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首席记者 吴建国
因多项排放超标被国家环保部叫停后,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的天河热电厂边整改边生产。高耸入云的烟囱不断喷吐着烟尘,飘向石河子主城区方向。未批先建的违规火电厂在这个区域里,会给当地GDP带来表面的繁荣吗?
“这片苗子都不爱长”
7月14日下午,顶着毒热的日头,记者来到位于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的天河热电厂区。
一辆辆装满碎煤的超大型货车密集排列在进入堆煤场的便道上,货车司机们三三两两地蹲在路边等待卸煤。一名大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这些车辆载重几乎都在百吨上下,煤炭的来源多数是百里外的准东煤田和呼图壁县的煤矿。
沿着一条煤渣堆起来的路基,记者来到天河热电厂的办公区。周围到处是厂区里飞扬起来的灰尘,穿过这不足两百米的道路,记者的车玻璃上已经落下一层灰尘。道路东边的农田也被粉尘覆盖着,地里种植的树苗已经看不出绿色,像是穿上了一件灰黑色的外衣。
“灰土太大了,这片苗子都不爱长。”农工张旺用锄头拨弄着树苗,无奈地说。
项目暂不具环境可行性
来到天河热电厂办公区,两名门卫拦住记者去路。经过交涉,他们勉强告诉了天河热电厂总经理牟总的电话。记者刚说明采访意图,牟总就匆忙打断,要求记者去采访一个叫国能投资公司的上级单位,他不接受采访。
门卫告诉记者,这个厂是由上市公司天富热电代建的,于2012年投产。
天河热电这家在石河子市并不属于知名企业的电厂之所以引起关注,源于国家环保部近日发布的公告。
5月30日,环保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不予批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鉴于多个环保问题,环保部决定不予批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述《通知》指出,经审查,该工程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建成投运,而且工程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来源不落实。
此外,该项目厂界噪声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滞后,生产用水水源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环保部《通知》要求该工程应立即停止违法运行,请环保部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和新疆兵团环保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如相关方认为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环保部同时公布的 《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 (环评估书〔2014〕64号)》显示,鉴于工程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建成投运,且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中水水源滞后、厂界噪声超标等问题,上述问题解决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暂不具环境可行性。
整改中运行
环保部的环保评估报告显示,天河热电厂项目位于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项目没有按照 “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建设,在遭到环保部叫停之前,该项目已运行两年。
2013年5月,天河热电厂项目因未获得有关部门立项批复、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被环保部以“环办〔2013〕60号”挂牌督办。但2013年8月项目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验收。
北京欣国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环评报告显示,针对工程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以兵环罚字[2013]2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0年4月20日该项目就已开工建设,1#和2#机组已分别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5月投入试运行。
成文于2013年11月的项目环评报告认为,该热电项目的建设实现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集中供热,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热电联产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
天富:无必然联系
在天河热电厂的多个地方,记者都看到过天富热电的徽标和名称。那么,这两家企业有什么关联呢?
“天河热电项目虽然冠以天富热电的名称,但项目未纳入公司经营体系,与公司经营无关。”天富热电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河热电项目为天富热电实际控制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国资公司)投资约27亿元建立,由天富热电代为建设和运营,装机容量达66万千瓦。
2010年12月,天富热电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石河子国资公司签订 《委托代建合同》,代建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能源配套工程。该能源配套工程即为天河热电厂,产能为2×330MW的热电厂。从环评报告来看,该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1%。该项目的建设,对提高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项目承载能力、发挥能源成本优势、增强当地招商引资竞争力影响深远。
作为实际控制人代建电厂,该热电项目也由天富热电运营,并以较低成本销售给化工园区的高耗能企业。国海证券发布的研报显示,天河热电厂投产后,天富热电以0.2元/度的上网电价采购并入的公司电网,虽然比公司的自有机组发电成本高,但低于从国家电网采购的电价。
天富热电的用电来自公司自建电厂以及代建电厂、石河子地区其他企业自建电厂和国家电网的采购,其中代建电厂成本在外购电源中最低。虽然公司在加强自建电厂的规模,但在2013年,外购电量仍占公司所获电量的7成左右。
此外,在天富热电2012年投资约3亿元的 “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综合配套区热网项目”中天河热电厂被视作两个重要热源之一,纳入该项目的新建一级高温水管网。
虽然天富热电工作人员称该项目与公司经营无关,但同时表示公司正在准备继续进行环保申请。而其2013年年报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并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确保新、改、扩建项目投产后实现环保达标排放。
因为环保部的《通知》,天富热电股票交易受到严重影响。随即,天富热电发布澄清公告称,天河热电厂是否存在违法与公司不存在必然联系,但公司拟进行整改后重新向环保部递交环评材料。天富热电澄清公告承认,天河热电厂购电量占公司2013年全年外购电量的6成,若天河电厂最终被强制关停,会造成公司供电能力大幅下降。公司只能被迫减少对本营业区内的供电量,进而影响公司售电收入。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就在天河热电厂附近就有天富大全能源电厂、天山铝业自备电厂和天富合盛硅业电厂等数家发电厂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这些电厂中的多数亦曾因“未批先建”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
对于环保部公开发布的叫停要求,天富热电强调天河热电厂“一直正常运行,未有非正常停运情况,也未接到相关部门要求停产的通知。”澄清公告还称,近期,环保部还解除了对天河热电厂的挂牌督办,天河热电厂2号机组按年度计划完成脱硝改造,开始脱硫脱硝运行。
此外,天富热电还在澄清公告中称,天河热电厂系公司代建项目,项目所有人为石河子国资公司,非公司所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河子市国资委,公司与石河子国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天河热电厂是否存在环境保护违法违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必然联系。
虽然澄清公告试图撇清与天河热电厂的关系,但事实上,天富热电与石河子国资公司存在同一控制关系。记者获取的一份石河子国资公司跟踪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3月,该公司注册资本29.55亿元,出资人为石河子市国资委。天富热电大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富集团)为石河子国资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环境和效益 不易对等的天平
林立的热电厂主要能源是煤炭,煤炭发电产生氮硫化合物污染大气,其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大。受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大量的煤电企业污染影响最大的,要数相邻的玛纳斯县国家湿地公园。
玛纳斯国家湿地管理局环境保护科谢科长称,天河热电厂的噪声、废气及光污染对保护区内的珍稀鸟类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且在冬季更明显。他举例说,几年前这里没有建煤电厂时,湿地公园里冬季下雪都是洁白的,但这几年来,下的雪没几天就被灰尘覆盖。
虽然踩了“未批先建”的违法红线,也被环保部措辞强硬地“叫停”,但天河热电厂的关停却并不容易。事实上,石河子市在新疆是典型“电价洼地”,而天富热电在当地具备独立电网和独立定价权的优势。诸多光伏巨头在当地都拥有高耗能的多晶硅项目。如果天河热电厂真的关闭,石河子市的供电能力将严重受限。
“对于已经开工但未通过环评批示的企业来说,政府不仅要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它,还要权衡关停它将会造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损失。”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教授李万明认为,到2015年1月新《环保法》实施时,若天河热电厂的排污还不能达标的话,它将面临重罚。对“未批先建”的企业,新法规规定环保部门有权查封、扣押相关设备,对二次违规的企业更要从严从重处罚。
四项已达标三项
针对天河热电目前的状况,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副局长粟志峰表示,环保部的《通知》是针对去年年底之前,天河热电被审查有四项不合格项目,经过半年多的加紧办理,目前除了第四项“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滞后,生产用水水源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没达标外,其他三项均已符合规定。
关于天河热电厂生产依旧的问题,粟志峰说:“这就像一个人去年穿的旧衣服,被要求整改后,今年换上了新衣,那就没必要停产了。”
自从被环保部叫停后,石河子市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了对天河热电厂加快环保设施投入的监督力度,一方面安排专职领导专程去兵团环保局和国家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作了说明。
粟志峰表示,目前,天河热电厂的烟尘脱硫脱硝项目已建成投用,厂界噪声超标准限值的问题也已得到解决,企业投巨资建设的燃煤防尘工程也即将竣工,“拉闸停产不可能,这就像一个孩子已经生出来了,你总不能因为他有缺陷就掐死他吧。”粟志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