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旧门诊楼(儿科分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文)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旧门诊楼(儿科分院)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旧门诊楼(儿科分院)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3)建设地点: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旧门诊楼内
(4)项目概要:建设单位拟将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旧门诊楼改造为珠江医院儿科分院。本项目基底占地面积为1935m2,总建筑面积为8400 m2,设置床位300张。改造后儿科分院内的功能区主要包括门急诊室、检验室和住院病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本项目涉及的个人或集体对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供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予以落实解决。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 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1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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