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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财源兴达选矿有限公司尾矿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设计方案是在现有坝高基础上将尾矿坝体加高至最终堆积标高394m,新增库容874.59×104m3,尾矿库总库容1071.02×104m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1747hm2。总投资1303.2832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业生产用肥料。 废气:本项目监测站冬季不供暖,故项目无废气产生。 噪声:本项目所产生噪声为生活噪声,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满足1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物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送往市政垃圾处理场处理。 生态:尾矿库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可采取工程措施及生物治理措施进行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报纸和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