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吉林市龙泽石业有限公司在吉林市丰满区小孤家子村进行年产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项目,受吉林市龙泽石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在该现场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m3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小孤家子村
生产方案:年生产建筑用花岗岩10万m3。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及其治理措施:从本项目整个生产工艺分析,其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无组织扬尘。
①露天采场
对于露天采场无组织扬尘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岩石开采采取湿式作业。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露天采场粉尘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②排土场
在排土场的倾倒过程中,增加排土的含水量,并规范管理,文明装卸,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堆场表面经常洒水,增加表面含水率,减少堆场起尘量。
石料破碎过程会产生逸散性粉尘,经类比调查可知,逸散性粉尘浓度为20mg/m3,年排放量为0.16t/a,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场界处逸散性粉尘的浓度为0.8mg/m3,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及其治理措施:采石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职工来自周边村屯,场内设旱厕。生活污水总量为0.32t/d,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00mg/L、BOD5:120mg/L、SS:180mg/L。室外建有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排入旱厕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
3、噪声及其治理措施:①机械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措施,安装消音器,有效控制噪声。
②通过采取工人轮换作业,使操作人员暴露于高噪声环境的时间缩短到低于劳动保护有关标准规定。对高噪声接受者实行个人防护,如佩带耳罩、头盔等防噪用品。
③提高部件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减少磨擦或振动噪声,增加风机的阻尼,避免机壳共振。
④机器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与保养,机器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转。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2.5t/a,定期送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同时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满足项目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综上所述,只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达到本报告的排污水平,则在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处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建设区域内现有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③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④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039153113
2、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94707579
E-mai:569101870@qq.com
2014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