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BHP 于 2014-8-20 09:04 编辑
富城御景华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富城御景华府建设项目的有关环评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富城御景华府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富城御景华府建设项目位于佛冈县石角镇沿江西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31′31.44″,北纬23°52′19.56″)。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6363.7㎡,总建筑面积131818㎡,其中住宅面积125067.67㎡,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19.29㎡,商业建筑面积5589.55㎡,建筑密度33.51%,容积率为5.00,绿地率为36.24%。本项目共建设9栋高层住宅楼(A1-A9,其中A7-A9首层均为商铺),共1056户,约3168人,机动车泊位数共设750个。 (三)环境影响概述 1、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准备阶段现场清理对景观及区域交通的影响;施工时场地平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材料堆场占地及引发水土流失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和废气影响等。 2、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 (1) 建项目水体污染源主要包括有居民日常生活、小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车库冲洗废水等。 (2)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等。 (3)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 (4)固废源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公建设施垃圾等。 (四)主要环保对策 1、施工期 (1)粉尘:采用洒水降尘、采取塑料薄膜遮盖等措施。 (2)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防护罩。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 (4)水环境:严格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漏滴的污油直接排放,施工废水循环使用。 2、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有居民生活污水、小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佛冈县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建议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较严格标准限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佛冈县城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厨房油烟由各住户安装抽油烟机除油烟后经内置烟道于楼顶处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浓度较低,通过机械通风后直接排至地面;备用发电机使用低于0.035%的优质柴油,燃烧尾气经所在楼内置烟道引至楼面高空排放。垃圾清运及时,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为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各类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减震、进行隔声、、消音处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期限: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2日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评机构)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63-4289054 2、佛冈县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33418
建设单位:佛冈县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