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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简介项目基本情况: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766万元,在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的长东北生物与医药科技产业园内建设医药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中药材加工3000t/a;中药提取浸膏400t/a;年产保健品颗粒1000万袋;胶囊2.5亿粒。 建设单位: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的长东北生物与医药科技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投资:10766万元 产品方案:中药材加工3000t/a;中药提取浸膏400t/a;年产保健品颗粒1000万袋;胶囊2.5亿粒 项目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中的较高浓度废水、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后汇入伊通河。循环水系统排水、制水工序产生的纯化废水属清净下水,可回用于绿化或者直接排放。 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在产生粉尘的设备处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标准要求。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产噪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对风机等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以使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药渣、生活垃圾及污泥等。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552685596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保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保局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长春仁人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1、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2、公众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地方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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