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东门河河道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沿河路朱家河污水处理厂西侧。总投资9686.83万元;占地面积216740㎡,工程总体由人工湿地、生态河道、瀑滩景观、景观生态塘、休闲广场、风景林、景观生态防护林、园路步道、观景栈道、观景亭台等单元组成。工程预计施工12个月。 为充分了解拟建工程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清镇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前期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公告方式采用在拟建项目周边的张贴公告和网上公示的方式公布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现将《清镇市东门河河道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环评文本),并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评价成果中环境现状评价、预测评价是否合理,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其它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27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451-55199600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4年08月22日至2014年09月04日(10个工作日) 附件:《清镇市东门河河道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
清镇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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