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天窝石场年开采15 万m3 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云安县泰昌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石灰岩矿开采的企业,2012年,公司拟投资1204万元,在云安县白石镇天窝矿区建设年开采15 万m3建筑用石灰岩矿项目,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50′02″,北纬22°48′24″,采矿权的矿区面积0.0772km2,开采深度+252~+140m。 生产废水采用“隔渣+沉淀”,然后用于地面降尘,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然后用于农田灌溉。通过加大在进料口降尘水量,增加破碎机和震动筛密封性,定期对车间洒水抑尘,以减少外排的粉尘量。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污泥作为果树肥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废弃包装材料在场内专门收集点堆集,定期清理外卖。石渣回收作为产品销售。 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云安县泰昌矿业有限公司天窝石场年开采15 万m3建筑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安县泰昌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硕明 电话:1390237057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20-825524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建设过程中,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影响等。 (2)建设过程中,对交通阻塞、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影响等。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可能会对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4)生态环境与水土流失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云浮市云安县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区企业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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