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钟山乡训岗铜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景谷县钟山乡训岗铜矿扩建项目,行政隶属景谷县钟山乡管辖,采矿权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76km2。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景谷县钟山乡训岗铜矿”采矿权是“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依法于2001年8月首次设立的采矿权,有效期:2001年8月至2009年8月。采矿权到期后,矿业权人于2009年8月依法延续了该采矿权,采矿权证号:C5300002009083120031431,开采矿种:铜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5万t/年,有效期2009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0日,采矿权面积:1.8701 Km2,开采深度为1590~2050m。2011年1月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依据2009年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料依法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1月30日以“(滇)矿复[2011]第26号文”批准了矿区的划定范围申请,批复矿区面积为2.76 Km2,由8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为1590~2050m。本次扩建规模为25万t/a,服务年限16年。景谷县钟山乡训岗铜矿采矿证内累计查明111b+122b+333类矿石量391.11万t,Cu金属量39065t,设计可采111b+122b+333类资源量为352.07万t,Cu金属量34183t。本次设计开采4个矿体,即KT1、KT2、KT3和KT4。矿山的最终产品为块度小于350mm的铜矿矿石,通过汽车外运销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修正)中第一类国家鼓励类项目中第九条中的第1条,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本建设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属于鼓励类发展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2)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矿山不在景谷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本矿山开采不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冲突。 ·本矿山建设不与《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冲突。 ·本矿山符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矿山在正常开采情况下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TSP对周围环境浓度的贡献值均不超标,在各种设计气象条件下,污染源正常排放时,各关心点的预测值也未出现超标,因此该项目对整个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现状。项目矿山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污染物TSP浓度达标。 (4)地表水环境影响 矿山废水主要来源于矿井涌水、工业场地和废石场降雨淋滤水、地面辅助设施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井下矿井涌水经过巷道一侧的排水沟自流排出地表,由水泵将废水输至生产高位水池,一部分水由主干水管从供水池接送到各中段,再用三通接头和分支管接入采场,最后用胶管连接到凿岩机、采区使用,另一部分水达标排放;地面辅助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矿井涌水一同处理;井下防尘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与矿井水已通过处理;工业场地和废石场淋滤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与矿井水一同处理。根据预测结果表明,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废水排入难坎山箐,水体污染物的浓度值均未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会造成水体水质超标,水域功能不会发生变化。 矿山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达标排至难坎山箐。 综上,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矿区含矿地层上覆地层为第四系坡洪积(Q)松散孔隙弱含水层和勐腊群下段(E2-3mn1)裂隙含水层,根据预测,在矿山开采中,对第四系(Q)坡洪积松散孔隙弱含水层、勐腊群下段(E2-3mn1)裂隙含水层影响较小。 新统等黑组下段(E2d1)弱裂隙含水层,该地层为含矿地层,矿石的开采将直接导致该含水层的破坏,为矿井充水的直接来源。采区巷道揭穿岩层主要为等黑组下段,各矿石开采产生的导水裂隙带均位于该地层,因此,等黑组下段(E2d1)的破坏是造成矿床充水的直接因素。 矿山的开采将引起自采止线外一定范围的岩层地下水发生漏失,即矿层开采对等黑组下段(E2d1)弱裂隙含水层的影响半径为沿采区边界外延147.8m。 矿区范围内无周边村庄取水点。背阴山、田头和难坎山饮用水取自泉点Q1,木瓜村饮用水取自泉点Q2,根据预测,矿体开采对Q1泉点和Q2泉点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矿山开采对周边村庄饮用水源取水点影响较小。 (6)对关心点噪声的影响 0#和2#工业场地的厂界噪声除了南边界和北边界在昼间都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外,其余工业场地的厂界噪声均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不能达标的原因主要是其工业场地范围较小,噪声源较为集中,没有足够的距离衰减所致。但工业广场噪声超标范围之内均没有噪声敏感点存在,对周围环境不利影响很小;在后续设计中应对高噪声构筑物进行隔声的处置,另外在设备上设置消声器,采取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通过对关心点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0#工业场地和2#工业场地对关心点难坎山的噪声预测结果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所以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关心点难坎山声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全部运至废石场堆存,同时,废石场淋滤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与矿井水一同处理。同时,废石场使用结束后,平整场地,进行复土、恢复植被。 矿区生活垃圾及生活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分类,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与原矿一起进入选厂。 本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排放量为0。 (8)矿区开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矿山开采时只要按设计要求合理开采,做好边坡维护,排水与复土植树等工作,控制好水土流失,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9)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影响程度可划分为较严重和较轻区2个区。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矿山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矿山开采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及环境地质问题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宜采取必要的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矿山建设总体适宜性为基本适宜。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降低粉尘的排放量;采取降噪措施使工业场地周围噪声达标,固废妥善处置,矿山开采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实施水保方案得到减轻和改善;项目选址合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污染物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接受调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3.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景谷县威远镇训岗村 电话:15891988441 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单位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 (2)以公示的形式向项目范围内的民众介绍拟建项目情况; (3)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上报环保厅审批; (4)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5)再次对项目区民众进行公示,较为详细的向民众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征求民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6)向省环保厅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 电话:0871-63370338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即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应。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什么。 (4)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公示有效期为10天。 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