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蒙自市殡仪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蒙自市殡仪馆建设工程位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蒙自市草坝镇木栖凤村,木栖凤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蒙自县草坝镇依三则行政村,属于坝区。位于草坝镇西北边,距离村委会2.7公里,距离草坝镇7.2公里,拟建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3°21′20.84",北纬23°33'03.71"。该项目选址距离周围村落距离较远,距离北侧丫口村为1300m、西北侧黑泥地村为2100m、西南侧木栖凤村为800m、东南侧依三则村为1600m、东侧大水塘村为1400m。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950.75m2(约97.42亩),总建筑面积为12200m2,容积率为0.16,建筑密度8.9%,绿地率为60%。其中包括:悼唁厅、守灵房、冷藏、化妆间、解剖间、遗物焚烧塔、火化间、骨灰存放间以及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的建设将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物,包括施工期的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车辆尾气、施工噪声、施工固废和施工废水;运营期火化炉废气、焚烧炉烟尘、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垃圾等。 另外,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占用部分居民农田。 为防止和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运营期过程中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施工期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洒水作业;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与洒水抑尘。施工期固废: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对其进行再生利用,废弃土石方运输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废气:火化炉废气经12m高的烟囱排放,对焚烧炉产生的烟尘设置除尘效率85%的静电除尘处理设施,烟气通过15m的烟囱排放;运营期废水:建设一座殡仪馆污水处理系统将项目区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小区绿化;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2)占用农田缓解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占用的农田,政府承诺将使用最有利于被占用农田居民的方式进行补偿和置换。 通过建设单位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建设投产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在进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需征询和反映有关公众和社会阶层对工程新建的意愿。为此,请工程涉及区域内的居民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就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现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所在区域公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众参与使公众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得到反馈。使政府管理部门决策科学化,使项目建设更完善和合理,从而有利于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若您对项目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有好的建议或疑问请致电我们,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蒙自市民政局 联系人 :莫科长 联系电话:13887328859 环评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871-64127238 邮 箱:767025510@qq.com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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