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惠东卡子岽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国电电力惠东卡子岽风电场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城区以东45km,地处沿海尖山石库以东至五指峰以西的中低山地带,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23°02′47.99″N,115°08′13.52″E。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风电场装机规模49.5MW,共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室外箱变25台,进场道路12km,施工检修道路24.6km,1座110kV升压站,站内主要电气设备有100MVA变压器1台、户外式110kV配电装置及相关微机保护和综合自动化装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6-260298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2219427 传真:020-32219289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科汇金谷三期C302栋1102室 四、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临时弃土等。 2.营运期:本项目投入营运后,其主要的污染源包括: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噪声等。 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管理,注意围挡临时堆放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挖方产生的弃土在置于制定弃土场。施工完成后须在升压站及风电机组基础周围进行复绿;营运期对升压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等,能有效地降低无线电干扰、工频电磁场和噪声的影响。运营后电、磁场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的标准要求,0.5MHz频率下无线电干扰能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标准要求。噪声经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的限值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主要存在的电场、磁场、无线电干扰和噪声污染问题,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均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而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公众以公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 anthony.zhang@foxmail.com)、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您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环评结论的建议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即2014年8月29日-2014年9月11日。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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