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委托重庆大学承担“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预防、减轻和避免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区域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请就你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长空路314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2006年建成注塑厂房及库房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长空路314号。总征地面积为21385平方米,土地用地规划功能为工业用地。原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注塑件,年设计生产10万套,产值5500万元。由于最近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迅猛,车型从微车走向微车、轿车并重,汽车整车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汽车零部件需求越来越大,作为长安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拟对原厂房进行改扩建,增加注塑设备,提高注塑线生产能力达到汽车零部件20万套,新增汽车零部件注塑件涂装线一条,涂装能力为20万套。改扩建后产值达到3亿元。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 拟建工程在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很少,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生化处理池处理,出水达到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污水排放量很少,时间短,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环境能够接受。 (2)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少量剩余施工废渣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剩余施工废渣分类收集,能够回收利用的送专门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厂区现有固废一并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与厂区现有生活垃圾一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能够接受。 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喷涂有机废气和烘干室的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不含苯、甲苯溶剂,油漆中含有较低浓度的二甲苯,稀释剂使用不含苯系物的溶剂。喷涂废气经过文丘里捕捉和漆雾处理系统水淋、活性炭吸附后30米高度烟囱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四元体炉燃烧后30米高度烟囱高空排放。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修建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建筑物。 结合周边环境情况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规划的医院离项目西南厂界约300m以外,远远大于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拟建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为工业场地、市政道路,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划定该防护距离是可行的。 (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喷漆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渣主要是生产过程的危险废物和除尘渣。废漆渣等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暂存室暂存后,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渣送至渣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是设备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通过对厂内设备设置减震、隔声罩以及墙体的阻隔等防噪、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值。 (5)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涉及危险化学物品较少,主要为涂装作业中使用的原料中含有大量易挥发有机物。拟建项目使用的涂料中有二甲苯,属于易燃、易爆物质。这些物质在生产场所的累积量远小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较小。 为了防范事故的发生,拟建项目实施后,拟建项目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来降低其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展开应急自救,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疏散工程周围的居民和人员,展开事故救援与处理处置、事故追踪监测等以减小事故的影响。 三、主要评价结论和建议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渝北空港园区的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项目在所选址建设营运,不会造成大的环境风险。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拟建项目选址合理,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将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住户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大学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896095400 建设单位: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长空路314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011568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