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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昌平区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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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昌平区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简本信息公示
昌平区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针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永安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新城沙河镇西沙屯村
项目建设内容:昌平区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南起金河路,向北止于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全长约877.603m。本工程主要工程特性见下表。
1 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单位
东沙河西路(金河路~高教园北三街)道路工程
设计标准
/
城市次干路
设计速度
km/h
40
路线里程
km
0.877
路基宽度
m
40
永久占地
hm2
4.42
总挖方量
万m3
2.52
总借方量
万m3
1.97
总填方量
万m3
3.48
总弃方量
万m3
1.01
排水及附属工程
km
4.09
路面
沥青砼
m2
37600
桥梁合计
m/座
0
平面交叉
4
立体交叉
0
征用土地
66.35
拆迁房屋
m2
7183
伐移树木
133
投资估算
万元
6366.3
环保投资
万元
242.5
公路等级:本项目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40m,机动车道设置为双向四车道,为三幅路形式。
建设规模:主路1条;平面交叉4处。
投资及建设工期: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366.3万元,计划于2015年3月动工建设,建设工期9个月,2015年11月建成通车。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拟建道路周边区域大气环境TSP、PM10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PM10超标较为严重,最大超标倍数达到1.8倍。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质量不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现状较差。
声环境:工程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
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大部分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道路建设占地、路基取土开挖路堑等,这些活动会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1)施工期
本次工程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工程占地将造成占地区内地表植被完全破坏,导致土体流失。施工活动会使项目区部分野生动植物减少或迁徙,但不会造成整个区域内动物种群及数量的明显减少。工程建设会加大区域水土流失,同时对景观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项目开工前首先将施工区域内有价值的植被移栽,通过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施工管理,可减少对周边区域土地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污染防治和土石方的处置,减轻景观影响;施工区修建排水沟,土石方及时充填,做好施工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2)营运期
营运期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逐步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得到控制。工程实施后,道路沿线进行覆土绿化,生态环境将逐步改善。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的机修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污废水产生量较小,污染因子简单,通过处理后综合利用。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可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营运期
拟建工程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因此,工程营运期无废水产生。大气降雨形成的地面径流会携带少量的石油类、SS等通过雨水管网进入东沙河。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当有油类等危险品泄漏时,要及时通知公路管理、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根据施工过程中粉尘浓度类比分析,在天气晴朗、施工现场未定时洒水的情况下,施工期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较大,土石方施工阶段尤其严重,施工场地周边1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中TSP浓度超标严重,300m外污染较轻。通过做好施工区的防尘措施,粉尘产生量可得到明显减少,其污染范围相对较小,影响周期短,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施工场地有1处,设置在道路红线内,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网,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不进行路面开挖和建筑拆除施工,对临时堆土和建筑拆料的堆放进行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运输道路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限制载重量,并做好防漏措施,以防沿途洒漏。粉状材料用罐装或袋装,并盖篷布。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后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来自车辆排放的尾气,初期、中期和远期道路两侧CO、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预测,车辆尾气的排放不会造成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的改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减少营运期废气的影响,在沿线边坡整治过程中要加强绿化,并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洒水和路面清扫。
4、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间使用的作业机械类型较多,主要有破碎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岩钻、空压机、摊铺机、载重汽车等,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非稳态噪声源。机械运行时声级范围为80~100dB(A),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工艺,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高噪声施工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营运期
本项目途经金河水务公租房,该公租房正在建设中,临路一侧主要规划为居民住宅楼、幼儿园等。由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道路营运近、中、远期,道路交通产生的噪声在1#、2#、3#及13#住宅楼不能完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对沿线敏感点将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本工程噪声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金河水务公租房临路一侧1#、2#、3#及13#住宅楼需安装隔声窗降噪,按照相关规定,所安装隔声窗应满足《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2008)中的二级标准 (25≤Rw+Ctr≤30)”。此项环保措施已列入金河水务公租房项目环保投资,根据其环评文件,所安装隔声窗降噪效果为30dB(A)。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所有超标敏感点室内最高值均低于37dB(A),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要求。该措施有效、可行。本项目预留资金100万元,用于道路营运后金河水务公租房的噪声跟踪监测及采取降噪措施等。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拆迁产生的废弃物。土石方主要产生于路基挖方,工程挖方量为2.52万m3,总填方量3.48万 m3,施工期产生的弃渣统一运往指定的消纳场进行消纳。废弃土石方需进行适当的防护,以避免弃方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2)营运期
本工程为城市道路,沿线无收费站等辅助设施,固体废物主要为车辆带入车道的固体废物,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在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清扫和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6、社会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拟建方案涉及征地拆迁、树木挪移等工作,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统一进行。该项目全线共需征地66.35亩,经统计,本项目共伐移树木133株,其中杨树103棵、槐树30棵;拆迁砖房1390m2,砼房4403m2,棚房1390m2,拆迁房屋主要为机械厂基地废弃车间及废弃办公用房等,无居民住房拆迁。拆迁及安置所产生的水土流失由当地政府负责进行防治,不在本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内。
(2)营运期
该项目建成后,将为沿线单位、西沙屯村以及沙河镇西沙屯南侧局部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北京市中心城部分职能转移、引导新城土地有序开发,是实施昌平新城区域规划的需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所在区域内交通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
总之本项目选线合理,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亦可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永安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邮编:102200
联系人:魏斌         
联系电话:010-69717141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010-87162828-717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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