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风海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在完成了椰风海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椰风海岸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东北部滨海区域江东组团东营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3029.89㎡,总建筑面积为120770.4㎡,容积率1.2,建筑密度17%,绿地率41%,机动车停车位693,居住1849人。项目建设有15栋11层住宅楼和1栋7层公共配套服务楼。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为一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各种施工噪声,项目后期施工中产生的扬尘。项目营运期住宅小区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近期集中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绿化;远期生活污水经琼山大道排进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噪声源为社会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消声隔声、控制营业时间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此外,建设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 2、施工期应办理环保施工登记、夜间施工许可证;应设置防止二次扬尘的围栏;应禁止使用建筑垃圾做燃料;应按照定安县环卫部门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渣土的运输和堆放。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在对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屏障,压缩工地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利用的,由环卫部门集中安全处置,处置率100%。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4、建设项目生活污水,近期集中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绿化;远期生活污水经琼山大道排进市政管网最终排入江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5、本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在建筑单元内设置竖井,由屋顶集中排放油烟。机动车道周围做好绿化工作。 6、项目区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建设项目对废气、废水和噪声的处理设施作为“三同时”检查项目,必须在项目运营时投入运行。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建设项目与规划用地、土地功能定位是相符的。该项目在充分考虑了节能、生态、环保等诸多因素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认真配套设施,力求做到人、屋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项目运营后建设单位应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外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可以通过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得以消除。所以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金基力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龙珠大厦18楼 邮编:57000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建设项目周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九、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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