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玄兴塑料有限公司废塑料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清远玄兴塑料有限公司废塑料加工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龙塘镇循环经济产业园a区 3、项目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塑料约3万吨,主要以PP、PE、PS、PVC等边角料及废旧塑料等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分拆、分选、破碎、抽粒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玄兴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龙塘镇循环经济产业园a区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4245378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3室 邮政编码:5105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项目的污染源类比监测,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治理和减缓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4、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应急控制措施和预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 (7)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8)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9)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为:主要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意见,也可通过其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公示对象为清远市的政府机关、当地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4年9月24日至10月11日),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清远玄兴塑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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