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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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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9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
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委托扬州市苏辰环境发展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照环保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扩能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佳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生产的厂家,公司位于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18号,主要生产各类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该厂区原有项目“年产40万套汽车塑料零部件”的环评已于2006年7月3日通过亭湖区环保局的审批,相较于原环评,企业实施的项目新增了40万台套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全厂生产能力为年产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80万台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工序中所产生的废气以及涂装工序中所产生的废气。
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厂房地面清洁采用干式清扫的方式,不允许进行厂房地面冲洗,故不会产生地面冲洗废水。本项目员工由羽佳公司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修剪工序产生的废料、检查工序以及成品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器所收集的微量粉尘(根据类比其他企业相同静电除尘工序,TSP的浓度取1mg/L,风机风量为30000m3/a,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取为99.5%,年运行2400h。产生量为0.072t/a),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及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等。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生产时所产生的噪声、上下件噪声、风机噪声,全部设备均布置在室内。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在原项目注塑车间内进行。针对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拟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再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喷漆室喷漆过程中产生漆雾和含甲苯、二甲苯的有机废气,采用水帘式喷漆室+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工艺,达标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喷涂烘干室产生含甲苯、二甲苯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在70%以上。
废水:本项目漆雾吸附用水在水帘池内循环使用,吸附废水每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2吨,每年600吨。
固废:本项目投入营运后应根据固废的不同性质和有毒有害情况,加强固废的管理,在尽可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基础上,分别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上下件时的噪声和各类设备噪声。上述生产设备,噪声级约80-90dB(A)。本项目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和安装减振垫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扩能项目位于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迎宾大道南、东环路西)现有厂区内部。本次扩能项目占地面积47066m2(合70亩),扩能项目总建筑面积42000m2。扩能后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1453m2。
2、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版中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当前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本项目拟建于羽佳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属于羽佳公司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规划,本项目厂址属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
4、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资源消耗程度以及污染物的产生量均处于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
(1)大气:项目注塑工艺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帘系统去除漆雾颗粒物,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中的有机成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针对不同种类废气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噪声: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源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本项目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到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西潮河。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在车间内专用场地堆存,作为废料外售废旧物品回收公司;废漆桶及废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做到“零排放”。
建设项目采取了合理可靠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随着二期规模(8万m3/d)的建成投产,污水管网将进一步收纳开发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同时加强面源污染的整治,西潮河的水质将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没有超标现象;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pH、铁、砷、六价铬、LAS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氯化物、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V类标准。
建设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经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拟在亭湖区范围内平衡,总量控制指标报请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生活污水等总量为排入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的接管考核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包含在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排放量为零。
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针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群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在对本项目进行了简单了解后,对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做出了较为客观的评价,被调查人均对本项目的建设坚决支持,无反对意见。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油漆和天然气,油漆为易燃液体,天然气为易燃气体。通过辨识,项目厂区危险性物质的数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性主要有油漆泄漏和火灾爆炸、天然气管道泄漏和火灾爆炸、废气的事故排放。本次评价认为,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小重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本项目火灾爆炸、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塑料零部件扩能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采用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工艺和设备,采取相应的环保设施后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从环保角度来讲,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与要求:
(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制度。厂区环保工作由羽佳公司安环处负责。在公司内部落实环保责任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建设单位要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项目,切实做到污染物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并保证环保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转率。
(3)加强施工管理,减轻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生产设施及防治措施运行管理,定期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清除故障隐患,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排口的设置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的要求,做好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工作。
(6)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制定应急计划,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泄漏等重大风险事故发生。
(7)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便操作工人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喷漆作业现场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涂装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面罩、手套、工作服等。
(8)优化生产厂区总图布置和车间内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细化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9)危险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它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建立转移联单制度,送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10)尽快落实厂区内排水管网布设问题,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尽快完善相关环保标识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是周边的居民,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羽佳模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小姐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18号
本项目建设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新型建材工业园区(便仓镇西团村五组)
联系电话:13515137977  邮编:2240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扬州苏辰环境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金桥路东侧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4-69552748
电子信箱:chenhui38@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2014年8月12日,公告期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江苏羽佳塑膜有限公司全本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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