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现场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文)的规定,对“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分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拟在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梅溪河左岸建设“重庆港奉节港区梅溪河作业区华电码头项目”,新建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大件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进口散货可通过皮带机直接运输至后方电厂厂区和码头堆场区堆存;大件泊位满足到港的大件运输要求,经港区道路运至电厂厂区,大件运输完成后改造为散货出口泊位。总建筑面积约3765㎡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分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 单位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 联 系 人:冉老师 邮 编:400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邮 编:400000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与传真:15923242802 四、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将首先根据建设施工特点,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之后在全面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地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调查,然后参考类比调查和监测结果,选择适当的模式和参数、定量或定性地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提出环保和安全的改进措施。 五、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及噪声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空气、水及噪声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 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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