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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星河时代花园原名为“星河龙岗项目”于2008年由建设单位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大学编制《星河龙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于2009年1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获得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批复。据批复内容,该项目名称为星河龙岗项目,选址于龙岗中心城龙岗大道与黄阁南路的交汇处,总用地面积159236.60m2,总建筑面积468090.86m2,建设内容包括32栋住宅楼,配套商业用房、幼儿园、学校。现更名为“星河时代花园”本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及用地面积不变,项目方案发生变化的主要是建筑面积和住宅楼栋数,项目总用地面积159236.60m2,总建筑面积为450351.53 m2,规定建筑面积为规定建筑面积264452.3m2,核增建筑面积(架空层)为4926.75m2,不计容地下车库及配套建筑面积180972.48m2。住宅楼栋数由原来的32栋变更为38栋。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修订)和深圳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的要求,本项目需委托有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复核报告重新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期,将容易产生扬尘的开挖土石方、场地平整等施工活动安排在较为有利的气象条件时进行;采用简便有效的洒水湿法抑尘;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项目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横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车库营运时段内,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时;餐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商业楼顶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的位置,设加盖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项目各类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位于地下室,有建筑物的阻挡,在采取隔振、消声、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住户影响较小。本项目冷却塔设于集中商业楼顶,采用低噪音冷却塔,并设置有隔声屏障,冷却塔屏蔽敞口向上。本项目商业及住户的出入口独立分开设置,因此商业人流对住户影响较小。商业区的经营者,应按相应规定控制商业噪声,用于招揽顾客的音响,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潲水油委托具备处理和利用潲水油的技术和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应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并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环境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整体发展建设。 复核时,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项目小区内部及周边已经恢复绿化,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本报告根据施工期及运营期实际产生影响及已经采取的措施,进行回顾性评价,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水平。根据实际调查及监测结果显示,外环境交通噪声、振动与尾气等对本项目的影响可接受。 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若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周边居民。征求事项主要为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 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若您有其他补充信息,可采取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0755-26032671 传真至0755-26737155 望公众查阅项目环评有关内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