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码头堆场项目填海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八所港码头堆场项目填海工程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海洋环境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八所港码头堆场项目填海工程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八所港东侧海域,拟填海造地面积4.6995公顷,填海区呈方形状,填海形成陆域面积约3.578公顷,形成护堤总长度为414.8m,其中,东护堤长128.8m,北护堤长286m,陆域形成后用于八所港堆场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846.26万元,施工期约为12个月。项目建设不仅提高八所港堆储功能,满足八所港发展的需求,还将促进当地及东方市工业及相关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污染和非污染影响。 (1) 工程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 基槽开挖、抛石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水环境的影响;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 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 船舶、机械燃油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2) 工程非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是: ◇ 填海工程改变了海域自然属性,陆域形成后将引起工程区及附近水动力的变化,进而导致地形地貌和泥沙冲淤环境的变化。 ◇ 项目实施将破坏底栖生物赖以生存的底质环境,并造成部分底栖生物的直接死亡,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游泳动物等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改变区域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对工程区域局部海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 项目建设将对八所渔港通航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填海选择在围堤围合之后进行,基槽开挖、抛石时可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并设置防污帘,减小悬浮物的产生量和扩散范围。 (2)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施工队伍生活污水以有机类为主,水中污染物成分较复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加强对流动机械、装卸过程的管理,并应经常性的维修检查,防止化学品的跑、冒、滴、漏现象的产生,以免造成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3) 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临时场地不影响交通、电讯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指定场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发生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残油、洗涤油及时处置,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 (4) 施工期可先驱散工程区域的游泳动物再进行施工,施工期加强施工区附近海域的水质监测,尽可能避免对海洋生态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水产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建议进行人工放流,通过增殖放流强化水产资源的恢复。 (5) 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海洋环境进行跟踪监测,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海港路1号 联系人:叶志强 电话:0898-25560666 传真:0898-25518246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甲字第1051号) 联系地址:北京大兴区亦庄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76895422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总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建成后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较小,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和评价,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因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4年10月8日-18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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