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福和公园一期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和平县福和公园一期拟于和平县阳明镇建设。该公园总占地108公顷,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占地26公顷。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4年10月13日~10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和平县福和公园一期。 建设项目概要:和平县福和公园位于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地处和平县规划的新城中心区域。福和公园东至经五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经三路,北至和优公路。项目所在地为以上四道路围合的区域,占地面积为108公顷。该公园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26公顷,二期项目52公顷,三期项目30公顷。 本评价主要对象是该公园一期项目,该项目占地2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入口广场、环山绿道等,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平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骆晓玲 联系电话:0762-5610990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 三、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427523970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河源市和平县所辖行政范围内。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和公务员及附近企业单位等。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您的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和平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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