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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烟屿住宅小区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水云烟屿住宅小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中山市东区兴文路南侧地块,由中山市华鸿水云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610.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3677平方米,规划投入建设资金约21000万元。 根据项目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610.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367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15710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约20880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面积约2630平方米(含邮政网点、卫生站、文化站、物业管理、消控中心、电气开关站)、地下车库面积约70531平方米、架空层面积约3926平方米。项目建筑基底面积约18659平方米,规划建筑密度为26.8%,容积率2.0,绿地率35%,配建车位1245个。 项目主要污染源有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业主进出车辆排放的废气等,另外项目建设会对区域生态景观产生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 2、建设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规划方案等基本资料; 3、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环评的评价重点、评价因子、评价等级等; 4、环评过程中,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进行公众调查(在开始进行环评时需进行公告,环评过程中需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审批之前需对环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报送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进行技术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后,再送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复核。 6、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复核通过后,报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7、完成委托。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9月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88362350 传真:88364316 ②建设单位:中山市华鸿水云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生 联系电话:1372603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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