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大沙头二马路经济适用住宅楼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49号地段,由广州市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995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1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7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下2层、地上20层的商住楼(部分4、18层,另有地下3层);项目地下各层为停车库等配套设施,首层至第四层为商业功能及配套设施,第5层至第20层为住宅。项目地下一层设一台500KW的风冷式备用柴油发电机,20层天面设3套风冷式空调机组(不设冷却塔),项目不设餐饮功能。 现本项目已完工,并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对项目配置水泵、风机、发电机等设备经严格的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 孟先生 联系电话:020-61337226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8号 2、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83357844 通讯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5号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监测报告; 广州铁路集团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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