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铭人娱乐有限公司KTV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1.项目名称:天津铭人娱乐有限公司KTV项目 2.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6号田园商业广场411号 3.建设单位:天津铭人娱乐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天津铭人娱乐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6号田园商业广场411号新建KTV项目,租赁面积共1718.94m2,项目总投资260万元,主要从事KTV文化娱乐经营,同时为顾客提供茶点、饮料、果盘等,不提供就餐和洗浴服务,共有职工30人。 5.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5.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顾客及员工的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2686.4t/a,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表1三级标准,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5.2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包房唱歌产生的娱乐噪声和空调室外机噪声。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通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区域东厂界排放噪声值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它厂界排放噪声值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本项目经过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值远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昼间、夜间标准。 5.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纸屑、饮料空瓶、塑料袋及其他废弃物品等,产生量为83.95t/a,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去向合理,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7.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 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4.10.22~2014.10.28 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该项建设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