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凌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年组装5000台小型汽油发电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盐城凌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师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9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照环保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组装5000台小型汽油发电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盐城凌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全创路1号,租赁盐城威盛机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400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北侧为其他项目生产厂房;南侧、西侧均为南洋镇头灶村六组居民;东侧为盐城威盛机械有限公司厂区道路。项目建成后年组装5000台小型汽油发电机。投入生产后定员10人,采用一班制生产,全厂每年工作300天,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项目生产中不产生工艺废水,水污染物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污水。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员工组装产品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设备噪声。据资料类比,车间混响噪声大约有75~90分贝左右,均为不连续噪声,集中昼间工作期间。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检验不合格品,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对于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远期由青墩办事处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 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由供货商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工人组装产品时所发出的噪声及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之间。企业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组装流水线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机械设备位于车间内,在设备底座设置减震垫,正常运行时噪声经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噪声贡献较小。噪声通过围墙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到达厂界外的声压级较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全创路1号,租用盐城威盛机械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北侧为其他项目生产厂房;南侧、西侧均为南洋镇头灶村六组居民;东侧为盐城威盛机械有限公司厂区道路。项目建成后年组装5000台小型汽油发电机。投入生产后定员10人,采用一班制生产,全厂每年工作300天,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 2、本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新区南映路19号项目北侧为其他项目生产厂房;南侧、西侧均为南洋镇头灶村六组居民;东侧为盐城威盛机械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根据盐城市南洋镇青墩总体规划,该区鼓励发展机械、电子、环保设备、轻工等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 3、经查实,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所列出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并符合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经贸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规定要求。且盐城市亭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3209021304462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是周边的居民,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凌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丽华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头灶村六组 本项目建设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全创路1号 联系电话:13805106522 邮编: 2240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盐城师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9号 办公地址:盐城开放大道50号 邮编:224001 联系人:董工 电话:1336518039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21日,公告期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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