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和盛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对“福建省晋江市和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柱式切石机组合件250件、桥式石机组合件100件生产项目(第二厂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闽环保办[2013]75号)、泉州市环保局转发文件(泉环保评[2013]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市和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柱式切石机组合件250件、桥式石机组合件100件生产项目(第二厂区)
(2)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和盛机械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镇梧山村
(5)建设规模:年产柱式切石机组合件(后机座、机身总成、主轴箱总成)250件,桥式切石机组合件(横梁、边梁、机身总成、主轴箱总成)100件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近期,建立一套废水回用设施,废水处理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泉荣远东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颗粒物、焊接废气,经采取措施后,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小,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边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便准》2类便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晋江市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金属边角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产生的废冷却液、废润滑油、废布、工人废手套按照危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项目固废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采取迎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固废、废气、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和盛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总 电话:略 通讯地址:晋江市安海梧山村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4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略 传真:0595-88755851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内容主要针对本项目对社会、环境影响比较敏感的问题。 (1)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可行; (3)公众对本项目的选址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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