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日处理50吨铁矿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日处理50吨铁矿石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日处理50吨铁矿石建设项目拟选址于阳春市马水镇石录铜矿矿湖东北侧,由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投资建成,总投资人民币8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6469.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加工区、辅助设施区等生产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铁矿石5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2-3366028 联系地址:阳春市马水镇石录铜矿矿湖边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997006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阳春市银湖球磨选矿厂日处理50吨铁矿石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天。 四川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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