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中心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超然街南延长段、丙十六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超然街南延长段、丙十六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
项目简介:道路总长1547.109米,机动车道面积26143.26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8565.32平方米,雨水管道总长1838.1米,管径DN500-800;污水管道总长1647.4米,管径DN400;新建路灯90盏。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长东北龙翔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南区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019057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610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人:董女士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开展环评工作(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保局批复。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清洁生产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2)本项目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学习、工作及娱乐产生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5)您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信息公布时间为:本信息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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