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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城南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河源市城南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城市供水是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它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等密切相关,如供水不足,将制约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阻碍城市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生活。近年来,随着“工业立区,商旅强区、科教兴区”三大战略的实施,河源市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幅推进,河源市江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源城龙岭工业园、大学城和紫金临江开发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使得河源市区城市面积迅速扩大,人口随之增长。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河源市区城市日用水量也持续保持高幅增长的态势。 根据河源市勤诚达水务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勤诚达水务公司的日供水能力10万m3/d,现状实际最高供水量远超10万m3/d。严重影响了居民用水条件、制约了城镇建设速度。为了能够保证河源市经济的持续发展,解决日益明显的供水不足问题,在有关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决定建设河源市城南水厂工程,以缓解河源市的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供需矛盾,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 河源市城南水厂工程总规划设计规模为40万m3/d,分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20万m3/d,二期扩建工程规模为20万m3/d。水源为新丰江水库水。厂址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新丰江右岸,桂山大道与粤赣高速交汇的西北侧,占地面积15.22公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设期影响主要是厂区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次是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厂产生的排泥臭气。水厂生产区一般不会产生臭味,但在污泥处理区的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等会产生轻微的臭味。本项目将污泥处理区远离生活区及居民点,并有绿化隔离带与生活区分开,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的生产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厂区职工食堂油烟采用烟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上方3m处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化验室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9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59m3/d(1675.35m3/a)。项目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河源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东江龙王阁段。 ③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值较低的各类水泵,并利用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水污泥、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废油脂。本项目脱水污泥干化后至污泥含水率小于60%运至河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混合填埋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卫生清洁人员放入生活垃圾桶内,然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和隔油隔渣池定期清理产生的废油脂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条件下,工程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是从环保角度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六)建设单位:河源市勤诚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825377163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南门路29号 (七)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彭工 电话:0760-89988548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210卡 (八)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写本,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4日。
河源市勤诚达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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