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120吨鲜木薯淀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日产120吨鲜木薯淀粉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示期10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产120吨鲜木薯淀粉厂
建设单位:金平坤和淀粉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金平县老勐乡国防大道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4.6亩,建筑面积3000m2。
设计规模:日产120吨,年产1.44万吨鲜木薯淀粉。
劳动定员:生产岗位工人按照2班2运转配置,工程年工作120天(11月~次年2月),实际生产天数为100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天,每班24人,其中车间管理人员2人;生产期定员50人,非生产期定员5人(主要是看守厂区及管理人员)。
二、建设内容
(1)平面布置
①堆料场地工程布置:根据厂区的实际特点,建筑物的布置较为集中,占地面积0.26hm2。
生产区工程布置:场地较为平坦,厂房(建于弃渣场上)、修理车间、物资储备仓库等,建筑面积约1840m2,采用砖墙瓦顶房。
②办公生活区工程布置: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北侧小山坡,占地0.19hm2,建筑物较为分散。主要建筑有:办公室、职工宿舍、值班室、食堂、沐浴室、文化娱乐室、卫生厕所等,建筑面积约304.7m2,采用砖墙瓦顶房。
③废料池区工程布置:废料池区们于厂区西南部,共占地面积0.27hm2。最高标高457m,四周设拦渣墙,拦渣坝墙高5m,容量约0.3万m3。由于木薯淀粉厂的废料能用来当做养殖业的原料,每当淀粉厂进行生产时附近的居民自然就会到废料池收集木薯废料,废料池不能满存在废料堆满的情况。所以兴建容量0.3万m3的废料池能足淀粉厂生产的需要,为确保安全生产,废石场四周设截水沟,拦渣坝墙体由浆砌石砌筑。
④水电辅助设施区工程布置:水电辅助设施区位于厂区北侧小山坡,占地0.03hm2,主要建筑有:畜水池、净水器、抽水输水管道、配电线路等,建筑面积约245m2。
(2)竖向布置
水电辅助设施区布置在490m标高处,办公生活区布置在475--490m标高处,堆料场地布置在470m标高,生产区布置在464--471m,废料池区布置在452--457m标高处,各地面建筑布设分散,占地面积较小,最大限度减少土石方开挖。且相对应藤条江老勐河段10年一遇防洪标准438.65标高,不发生任何冲突。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及相关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本项目木薯淀粉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其中有组织的大气污染源仅是指燃煤蒸汽锅炉废气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源包括三个方面:①生产车间筛分过程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淀粉粉尘,②职工食堂的餐饮油烟,③恶臭污染,特别是淀粉废水易酸化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是硫化氢和甲硫醇;此外还有污水处理站各个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
废水:从生产工艺来看,燃煤蒸汽锅炉的冷凝器循环工作时需要增补给水,将增加用水量,但是没有废水排放。故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车间较高浓度的生产废水和来自食堂、职工日常上班、办公等用水产生的普通生活废水。由于本项目为食用淀粉生产项目,对卫生要求较高,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大,无回用处置去向;只有将多余的生产废水排入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藤条江。
噪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各型设备,还有水泵、应急电源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车辆交通噪声65dB(A)左右、人群活动时产生的噪声55dB(A)左右、供排水系统的水泵噪声声级在80dB(A)左右。另外,供电备用电源应急所配备柴油发电机在应急发电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在90dB(A)左右。运行期间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源强均分布于车间厂房内,并采取安装消声器、隔消操作室等减噪措施。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木薯渣、锅炉灰渣以及水处理系统污泥。自项目运营以来,生活垃圾现状采取集中堆存,分类收集,将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外卖,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定期请老勐乡环卫站统一收集处置,已得到妥善处理;未造成对外环境大的影响。
木薯皮及泥沙(包括分离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统一收集堆放于厂区外的堆放池,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施肥和周边农户、农田施肥,部分请老勐乡环卫站统一收集处置,已得到妥善处理;未随意堆放或丢弃,未造成外环境大的污染影响。污水处理站污泥约3430t/年,不含重金属等危险固废,属非危险性废物;沉淀池、污泥浓缩池,要定期排泥,污泥经脱水后,可回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田、耕地施肥;只要妥善处置,不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工程建设的主要产品沼气,属易燃易爆气体,装置在一定压力下运行,储存系统存量较大,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储气柜一旦发生沼气泄漏,并可能发生爆炸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计算出最大可信事故疏散距离。研究中作为示例,确定拟建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疏散距离为80.24m,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储罐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正常情况下可确保达标排放;采取措施降低粉尘及SO2的排放量;采取降噪措施使工业场地周围噪声达标,固废得到综合利用,占地范围内主要为荒草地及木薯地,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实施水保方案得到减轻和改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小,污染物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接受调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绝大部分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对此持反对态度的。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只要严格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有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您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要求?
七、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建设单位金平坤和淀粉厂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平坤和淀粉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13987364840;邮编661502 ;地址:金平县老勐乡;联系人:赵老五。
【评价单位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黄兴敏 邮编510115 ;
电话及传真:13211776287;020-83363613
2014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