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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桂林景秀保洁公司化粪池污物硬化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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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评工作。根据有关要求,该项目环评报告在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禾家铺村寺门底路口,项目购置H6型化粪池污物硬化处理机一体化设备、吸粪车,建设污水沉淀池、防渗尾水容纳水池、固体废物暂存装置以及车辆后勤保障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治理工程不会新增水污染源,反而对原有水污染源有削减的作用。项目水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法(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作为絮凝剂),经处理后达到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可直接用于周边农田及苗圃绿化浇灌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改变灵川县城区化粪池清掏困难、污水偷排管网的现状,使其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从而能有效改善城区粪便处理基础设施,而且对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同时促进农业等可持续具有现实意义。
(2)大气环境
项目处理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对污水沉淀池顶部加盖、通气口设置抽风除臭装置等措施后,项目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一体化处理系统的设备噪声,主要为泵类与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噪声源强在经过距离衰减、绿化林带阻隔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四周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昼间要求(项目夜间不从事生产活动)。项目生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项目场界西侧30m处紧邻G322国道的禾家镇卫生所造成明显的影响,环境噪声现状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此外,项目应定期检修机械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以防止异常噪声产生,减小对噪音对项目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脱水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脱水污泥以及废渣应及时集中收集密封储存,并设置防雨棚,禁止露天堆放,避免产生恶臭。本项目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可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本项目工程损毁植被面积很小,项目建成后,项目厂区将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通过填埋场复垦、植被恢复等措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给予一定的补偿。综上可见,项目完成后可改善区域生态系统。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本工程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根据大气、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本工程建成运营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
4. 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已规划为城市发展用地,其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景秀保洁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郁康         电话:13878309688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电话:1528967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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