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锦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锦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广州锦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二村大北路552号101,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维修(包括补胎、换机油、空调、电路等)、喷漆、美容及销售汽车零配件业务。本项目年维护汽车3200辆,年销售及更换汽车零件2500件。 本项目聘用员工45人,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项目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项目内不提供食宿。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1、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喷漆废气。 3、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空压机、维修设备运行噪声、利用工具修理汽车时产生的敲击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员工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20mg/L,石油类≤20mg/L,再进入中部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污水水质应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即CODcr≤300mg/L、BOD5≤150mg/L、SS≤100mg/L、氨氮≤25mg/L、石油类≤10mg/L、LAS≤10mg/L,再通过市政集污管网排至中部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丹山河,则不会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机动车尾气。喷漆房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喷漆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再由风机提供动力,由外置烟管引至所在大楼4层天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米。该排放废气可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3-2010)Ⅱ时段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第二标准之间最严值,即: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8 mg/m3(1.4kg/h),总VOCs≤50mg/m3(2.8kg/h),则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对于机动车尾气,建设单位设置指示牌及限速禁鸣标志,引导车辆减少怠速,减少尾气排放。由于尾气排放量较少,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机械噪声和机动车噪声。建设单位应对维修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并对出入厂区待维修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以减少噪声和废气排放。另外,建设单位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空压机采取基础减振、空压机房加装隔声门及吸声材料等措施,规范工作时间以确保本项目噪音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边界外1米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经治理后的噪音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建设单位应做好清理收集后,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旧零件统一收集后,可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做到资源循环利用。该项目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放置并加盖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日产日清。环卫部门对垃圾箱定期消毒,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的卫生环境和居民生活。经上述处理后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本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与其拟选址周边地区发展规划基本协调,基本符合有关部门对该地块的用地规划要求,环境质量尚好,只要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依本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建成后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上门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也可以来电等方式向报告表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建设单位的名称:广州锦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洛先生 联系电话:1392278939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0253112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及请以来电形式反馈:138025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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