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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区开发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洪江区沅江路段,北临沅水,南接古商城,东到巫水岸,西至福街 3、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811.65㎡,总建筑面积为94250㎡。本项目为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开发一期,主要在洪江古商城核心区。古商城核心区包括洪江古城东区、西区两部分,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44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02平方公里。西区范围:西至沅江三桥,东至巫江,南至沅江,规划用地面积约为0.99平方公里。东区范围:西至巫水,东至远滨路,南至南岳路,北至沅江,规划用地面积0.45平方公里。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大类:文化旅游建设工程项目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及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类。将古商城分为古商城核心景区,沅江滨水完整性修复区,民国风情区,休闲娱乐区,商业零售区,民宿会所区,酒吧体验区。古商城核心景区在保留了原有洪江古商城的范围,南面扩展到了油篓巷。该地块内,保留建筑的质量很好,大部分的国家级保护建筑在该区段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影响有建筑物基础工程阶段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及工程装修产生的粉尘、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涂料中含有甲醛、苯及苯系物、等,可对装修后的室内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环境问题:主要有生活污水及商业污水排放的影响;进出场内的汽车尾气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餐饮油烟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设备噪声及商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等的影响。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环保措施: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采取推荐的洒水抑尘等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期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隔油池、临时沉砂池。 运营期环保措施: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建设;设置专用油烟排烟道,加强旅游车辆的管理;加强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地面的清扫、维护。将发电机等设施置于地下室防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预测、公众参与、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等工作。 五、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工程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六、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
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商业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最终进入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主要是居民燃料废气和汽车尾气。
⑶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中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2、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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