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龙嘉镇南泉人和矿石粉碎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工程名称: 九台市龙嘉镇南泉人和矿石粉碎厂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九台市龙嘉镇南泉村。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m2(为规划的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4000m2。 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新建1座破碎车间、1座原料料棚、1座成品料棚及办公区,产品方案为年产1万t烧结砖添加料。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本地居住时间;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