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邓洪江优诚口腔诊所环评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邓洪江优诚口腔诊所
项目概要
北京邓洪江优诚口腔诊所为普通合伙企业。由于开展经营的需要,北京邓洪江优诚口腔诊所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4院5号楼作为项目用房,从事口腔内科、外科、正畸、修复、预防保健和X线诊断服务,以满足该地区的口腔诊疗、保健需求。
项目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邓洪江优诚口腔诊所
联系人 邓晓东
联系电话 15611723168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4院5号楼10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工业大学
联系人 杨宏
联系电话 13501198095
通讯地址 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拟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废气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在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器械清洗消毒废水。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的相关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限值要求。项目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清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是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工具噪声和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封闭房间内且夜间不营业,运营过程环境较安静。拟建项目投入运行时噪声值将在50 dB(A)以下。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废药棉、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垃圾。医疗垃圾由北京市指定医疗垃圾回收单位(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处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告,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 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即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5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意见与建议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邮件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公示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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